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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男子不满判决法院内捅伤4法官

携刀进入十堰市中院办公楼,趁领取法律文书时行凶;伤势最重法官暂无生命危险

2015年09月10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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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鲁千国)昨日上午10时许,十堰男子胡庆刚携刀进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趁领取法律文书时将4名法官刺伤。十堰市中院工作人员称,法官郑飞伤势最重,其余三人伤势较轻,目前四人都已脱离生命危险。当事人如何通过安检把凶器带入法庭,警方还在调查。

  办公楼内4名法官接连被刺伤

  昨日,43岁的胡庆刚前往十堰市中院领取法律文书,这是他起诉曾就职公司的二审判决结果。据十堰中院工作人员介绍,看到判决书后,胡庆刚对判决结果不满,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将法官刘坦、郑飞、刘占省、胡韧刺伤,其中郑飞伤势最重。十堰中院发布的通报称,郑飞经抢救送往重症监护室,暂无生命危险。

  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胡庆刚从包里将刀掏出,刀长20多厘米,最先砍向法官刘坦,同事郑飞发现后上前阻拦,被连捅数刀,伤及肺部。法官刘占省和民三庭庭长胡韧闻讯赶到,但也被胡庆刚刺伤。伤人后,胡庆刚跑向法院地下停车场,法警及接到报案后赶到的朝阳派出所民警将其制服。

  “四名法官的口碑都不错。”曾在十堰中院工作过的张先生称。

  行凶者因劳务纠纷两次上诉

  十堰市中院一工作人员介绍,一楼大门处装有安检门,参与庭审的当事人及其他人员都要通过安检才可进入,不知胡庆刚是如何将刀具带入。胡庆刚的案子是二审,且已经审理完结,此次是法院通知他前来领取法律文书,“胡庆刚挺瘦小的,今天来的时候拿着一个包,头发稀疏。”

  上述工作人员又称,胡庆刚曾经在一家公司上班,但法律意识较差,在打工期间没有一些入职手续,辞职后未领到工资,遂将该公司告到了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判决后,胡庆刚上诉到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昨日,十堰市中院通报称,民三庭法官刘坦、郑飞在依法给已经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上诉人胡庆刚送达劳务纠纷案件判决书并予答疑时,胡庆刚突然持刀行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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