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05:旅游周刊·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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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惯例须由当事人双方约定(3)

2015年09月16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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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邮轮改航线纠纷发生之后,《上海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5版)》的通知,规定新合同示范文本于9月1日起使用。资料图片

  (上接D03版)

  ■ 邮轮旅游合同新范本

  霸船必究责,百分比来定退款不专业

  该事件后不久,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上海市旅游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行使用《上海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5版)》的通知,规定新合同示范文本于9月1日起使用。

  新版合同对于霸船有了明确规定,行程中发生纠纷,游客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不得损害邮轮方和其他旅游者及邮轮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拒绝上、下邮轮(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不得影响港口、码头的正常秩序,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新版合同的第八条就“责任减免及不可抗力情形的处理”有了明确规定。

  因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或者乙方、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可能导致邮轮行程变更或取消部分停靠港口等情况时,按以下约定方式处理。

  1

  行程前发生的,甲方可以按(1)或(2)选择(二选一)

  (1)甲方同意邮轮行程变更或取消部分停靠港口等,按以下约定处理:

  ①在不减少行程自然天数的情况下,启航延迟、港口停靠时间缩短、返航延迟抵达:船方提供餐食和各项服务,乙方退还旅游费用总额的_%(百分比)。

  ②无法停靠目的地港口:退还该港口的港务费以及未发生的岸上观光费用。

  ③行程自然天数减少:扣除已实际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按照减少行程的自然天数所占计划行程的百分比退还旅游费用。

  (2)甲方不同意邮轮行程变更或取消部分停靠港口等上述约定,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在扣除已实际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_元退还甲方。

  2

  行程中发生的,按上述(1)的约定处理

  其中,“乙方退还旅游费用总额的_%”颇为引人瞩目。

  说白了,就是该退多少钱,合同里要有明确的说法。这在以前是没有的。

  业内人士认为,新合同文本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这说明有关部门已经认识到,邮轮在中国将会呈现爆发式增长。但同时,通过百分比来约定退款对于旅行社和邮轮公司来说并不是特别专业的做法,通过规定百分比来界定发生意外之后退款多少的具体办法,可操作性不强。因为不同邮轮的票价不同、经营成本不同,呈现出来的百分比肯定不同,也不具有可比性。比如说,业界普遍认为皇家加勒比的经营成本较高,海洋量子号上“甲板冲浪”、“空中飞人”的维护成本都大大高于一般性的邮轮篮球场等,而海洋量子号提供给客人使用的WiFi也是目前同行中最先进的,船方为此付出的卫星传输费也很高。

  同时,因为游客是跟旅行社签合同,不是跟邮轮公司签合同,所以归根到底又要看邮轮公司能把哪些费用拿出来返还给旅行社,然后旅行社再返还给客人。

  (下转D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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