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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部门逐步实现党外干部应配尽配

北京出台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规定,市政府组成部门配备2名左右

2015年09月18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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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李婷婷)各级政府部门里,党外干部担任要职也是一大特色,并和党员干部一样发挥着重要作用。

  记者从市委了解到,北京市日前制定并将出台的《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规定(试行)》,对各部门配备党外干部立了一个“总规矩”。规定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须按照可配备职数的要求制定阶段性目标,成熟一个,安排一个,逐步实现应配尽配。

  规定提出,市级和区县政府部门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可以积极配备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重点在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强的部门配备。

  该规定特别提到了一些配备党外干部的重点领域。比如市级和区县两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等。

  据了解,北京在党外人士实职安排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目前全市共有副处级以上党外领导干部2900多名。

  其中,副部级9名,正局职12名,正局级13名,市人大、政协都按照规定配备了专职党外副秘书长,市政府工作部门中有25个部门的领导班子配备了党外干部,配备比例达到60%,其中还包括3名党外正职。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党外人士担任政府部门要职,可以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培养和选拔党外干部是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是统战精神的重要举措。

  ■ 焦点

  1、如何配备党外干部?

  规定提出,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可以担任政府部门行政正职。

  其中,市政府组成部门中应当配备2名左右党外正职。

  领导班子职数已满又需要配备党外干部的,在领导班子出现空缺时,应优先配备党外干部。

  处级职数较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要配备适当的党外处室正职。

  已经安排党外干部的部门和单位,党外干部退休或调离时,一般要继续安排。

  同时,规定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须按照可配备职数的要求制定阶段性目标,成熟一个,安排一个,逐步实现应配尽配。

  2、法院高校为何是重点?

  竹立家表示,法院、检察院、高校等领域,是关系公平正义的重要领域,公众参与面也较广,可以说这些部门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利器。同时专业性也较强。

  在这类领域培养和选拔一些党外干部,例如民主党派和其他团体的专业水平较高的知识分子群体,可以充分利用人才,并能有效进行行政管理工作。因此可以在这类专业领域把党外人士作为重点选拔对象。

  此外,把优秀人才选拔到行政部门单位,可以提高行政决策效率,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并能推进改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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