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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微知著
在网络时代,手机拍照上传视频更为方便,施害者可以让受害者的惨状甚至裸体被广为观看,从中得到更大的满足。
近日,福建多名初中生围殴一女生的一条视频,在朋友圈和微博里得到快速传播。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和教育局已介入调查。从视频中可见,该名女生被多名学生围在墙角,有女生上前狂扇耳光、脚踹,长达13分钟。周边有其他人起哄。当事学生双方均没有告诉老师和家长,直至9月21日晚,视频被上传至网络。
近年来,发生在中小学生、尤其是女生之间的校园霸凌事件,屡见不鲜。挪威学者Dan Olweus 将校园霸凌定义为:一名学生长时间并且重复地暴露于一个或多个学生主导的负面行为之下;霸凌并非偶发事件,而是长期性且多发性的事件。在这些被曝光的女生凌辱事件当中,普遍特点是,多位女生对一位女生进行殴打、羞辱,常伴随着剥衣服、拍裸照,甚至拉来男生观看、参与的恶劣情节,最后拍成视频上传。不能笼统地说所有视频都是凌辱者所上传的,但绝大部分情况都是他们有意为之,因为这样能对受害者在肉体伤害之外、再度施行精神伤害和凌辱。
并非是男生之间没有霸凌事件,当然有,而且数量不少。但男生之间的霸凌容易被视为打架、而且一直很常见,不会造成那么大的心灵震撼。但女生的霸凌,通常伴随着性羞辱以及精神伤害;在网络时代,手机拍照上传视频更为方便,施害者可以让受害者的惨状甚至裸体被广为观看,从中得到更大的满足——正是后者的这种心理变态,在新的传播环境下令人更为震惊。
在公共空间中,来自女生的校园暴力给人越来越多的观感,这或许与智能手机的普及与传播渠道的多元有关。而正是因为上述所讲,将暴力视频传到网上对女生有更大的伤害性,从而也变相刺激了这种暴力视频的上传。
但也应该看到,女生校园暴力事件频发,最根本上,还是因为,我们社会对此类行为的惩戒制度,几十年来停滞不前。施暴者基本不会得到严厉的惩罚。因为这些校园犯罪者都不到18岁。
我查阅了一下近年来一些著名的校园霸凌事件的处理结果,有的是主犯开除学籍、行政拘留十五天,有的是记过处分,有的是罚款一两千元,更多的是“对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相关监护人加强教育管理”。这些引起巨大社会反响的事件尚且处理得如此轻描淡写,那些没那么受关注的霸凌事件就更可以想象了。
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今年8月,两名年仅18岁的中国留美学生,在美国涉嫌非法绑架两名中国同学,面临包括折磨、绑架、殴打在内的6项指控,最高可判终身监禁。两人累计保释金高达600万美元。据说,两名被告第一次出庭时完全蒙掉了,原以为学生打架顶多是被校方教训一顿,连开除学籍都谈不上。更丢人的是,有被告的父母来美后贿赂受害人和证人,想私下金钱摆平,也立即被逮捕关押。
这说明,她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是严重罪行;她们的家长也根本不知道这是犯罪。因为在中国,同样的行为,得到的惩罚是与上课忘了交作业差不多的。也正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呼吁,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适当修改了:因为它保护的,应该是未成年人的权利不被侵犯,而不是纵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在保护与惩戒之间,我们需要一种新的平衡。
□侯虹斌(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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