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纠错】
9月24日A14版《网传4000万受贿金额不实》(记者:李禹潼 责编:石明磊 责校:翟永军)一节,第1栏第2段第6行中提到的律师“李建民”应为“李德民”。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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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编辑:李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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