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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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与说明

2015年09月25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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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纠错】

  9月24日A14版《网传4000万受贿金额不实》(记者:李禹潼 责编:石明磊 责校:翟永军)一节,第1栏第2段第6行中提到的律师“李建民”应为“李德民”。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挑错热线:010-67106710

  栏目编辑:李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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