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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一盘大虾毁了“青岛旅游”声誉

2015年10月06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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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网友微博爆料:在一家大排档吃饭,结账的时候发现大虾不是38元一份,而是38元一只!这件事发生在青岛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排档。该网友和一桌南京游客同时报警,最终,南京游客一桌1380元,给了800;这位网友一桌2700,最后给了2000。网友表示“真的对这种处理方式好失望”。

  旅游中最影响情绪的事,莫过于跟团游被强迫购物,自助游吃饭挨宰。过去,宰客且屡治屡犯,曾给三亚形象和旅游经济造成不小的影响。相信应该没有人希望步这个后尘。当然不是说,一盘天价大虾,一定就能毁损一个城市的旅游形象,但怕的是,对小患的不在意,会埋下更多的后患。因为频曝宰客而又治理乏力,结果引发各地网友集体抵制“某地游”的情况,可谓殷鉴不远。

  说好了的一份虾38元,算账时就给变戏法成一只38元,报警后,虽得到一些“免单”,但爆料网友仍表示失望。换了我,我也不会满意。但警察不是管物价的,也不管商业欺诈,只能给双方调解。这个事,还得找物价、工商等部门讨说法。而相关部门能否依法处理,还消费者公道,或许决定着“青岛旅游”这个品牌的估值。

  当然,宰客也好,敲诈也好,制度概念上首先不是旅游上的问题,而是商业经营与市场监管问题。不管出于哪个角度的考量,相关部门都要依据物价、工商管理法规依法调查和处理。即便是当地市民被宰,与旅游没有任何关系,也应依法办事,该重罚的就重罚,而不是息事宁人。本质上,这一事件主要是消费者权益与市场秩序范畴的问题。所以,希望舆论对“一盘大虾”的吐槽,止于“大虾”,而当地也能依法妥当处理,以平息舆情中的激愤情绪。

  □蒙柯(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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