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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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5年10月08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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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线杆倒地急待处理

  日前,我驾车经过朝阳区常营北路。当车行至常营北路与高安屯路交叉路口时,发现在这一交叉路口处,有一齐根折断倒地的电线杆,电线杆倒地后,架在这根电线杆上的电缆,也被拽了下来。因此,路经此地的车辆除了要躲避倒地的电线杆之外,还不得不从这些被垂下来的电缆下面“钻过去”,不一会儿,这里就形成了交通拥堵。

  附近居民告诉我,其实这一电线杆早在多天前就倒地了。为此他们还专门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时至今日,这一根倒地的电线杆及垂下来的电缆,也没见有人处理。无论是为了畅通道路行车安全考虑,还是为了避免被拽下的电缆误伤过往行人和车辆,相关部门都应该进行妥善处理。□李忠华(职员)

  丰体南路工程车趴活占道

  近日,我开车经过丰台区丰体南路,即将行驶到京城桥附近时,看到在这一道路北侧的非机动车道上,几十辆工程车一字排开,肆意占道,导致非机动车道,被占去了一大半。

  见此情景,很多路经此地的司机不得不小心通过。而很多骑自行车的市民,要么把自行车搬到人行便道上推着走,要么把自行车骑到机动车道上与汽车抢道。而当很多车辆行驶到丰体南路与卢沟桥交汇的十字路口处时,这些“大块头”工程机械车,还会影响车主开车视线。

  熟悉这里实际路况的朋友告诉我说,早在三年前,这些工程机械车就“扎堆”在此趴活招揽生意,阻碍交通。无论是为了还市民以自行车道,还是为了让这段路真正畅通起来,笔者希望有关部门对工程车趴活占道予以规范。□郭敬芳(市民)

  遭遇收费,救护车就掉头不救?

  近日,济南一辆救护车要过河接一名病人,而洛口浮桥收费站坚持向救护车收费。双方僵持后,救护车竟然掉头直接回医院了。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目前,6类车辆可享受收费公路通行费减免优惠,120救护车并不在其列。对于120救护车,各地高速公路做法不一,甚至同一条高速公路各收费站做法也不尽相同。据此,收费站坚持“空车收费”,并不算违法。而当收费站坚持要收费时,救护车司机有很多处置方法,比如先交费,去接病人,以后再解决这一问题。但救护车司机却选择了“掉头回医院”。

  因此,比收费站工作人员坚持收费更需要反思的,显然还是救护车司机等工作人员:难道为了几块或者几十块过桥费,患者的安危就可以不顾了吗?□北方(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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