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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5名干部今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北京纪检部门前9个月立案1399件,局级干部有16人,“小官贪腐”329人

2015年10月09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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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李婷婷)北京市纪委昨日通报,今年1到9月,北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2757件(次),立案1399件,同比增长52.1%。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65人,增长46.1%,其中局级16人,县处级177人,乡科级282人。移送司法机关143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159人,“小官贪腐”329人。

  从各区县情况来看,怀柔区的信访举报案件数量最多,为612件;海淀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量最多,共92件,增长率为73.6%;密云县处分干部人数最多,达89人,处分人数增长率也居各区县之首,为287%。

  ■ 贪腐案例

  1、房山区长阳镇佛满村原党支部书记郭小万指使村记账员从村集体银行账户划转资金52笔,用于结算其个人承包的工程及借给朋友做生意,被开除党籍。

  2、延庆县旧县镇农经站原站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中心原主任袁学勤,擅自将其管理的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专用账户资金挪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收受他人礼金,伙同他人骗取公款等,涉案金额共2568.26万元,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

  3、平谷大华山镇西牛峪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保合利用虚构旅游项目等方式,受贿、诈骗897.8万元,被开除党籍,并被判有期徒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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