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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走200万元玉石 的哥获刑11年半

趁乘客后备厢取行李时加油开走;不服一审抢夺罪判决,终审维持原判

2015年10月10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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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拉走乘客价值200万元玉石的出租车司机杨某在三中院受审,最终获刑11年半。 三中院供图

  的哥杨某从机场拉乘客去酒店,没到目的地就让乘客下车,在乘客取后备厢行李的时候,加油将车开跑,被抢行李内装价值200余万元的玉石。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1年半,杨某不服提出上诉。昨天上午,三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最终维持了一审判决。新京报记者 林野

  【案情】

  拉走乘客行李 藏自家柜中

  检方提供的材料显示,杨某今年26岁,是北京颐海出租汽车公司的一名出租车司机。据指控,今年1月26日凌晨,杨某在首都机场T2航站楼“趴活儿”,来自新疆的麦先生上了杨某的车,将行李箱放在出租车后备厢内。

  杨某并未按照麦先生的指引将车开到潘家园附近的某酒店,而是在几公里外的南新园中路玉林烤鸭店门前让乘客下车。在麦先生下车从后备厢取自己的行李之际,杨某加油将车开走,不顾乘客喊叫、追赶。

  法庭出示的事发路段监控画面显示,麦先生下车后准备去拿行李,但杨某却踩一脚油门将车开走。

  当天杨某开车到朝阳北皋附近的一个加油站加完油,打开行李箱看到里面的玉石。隔了一夜,他当班时把行李箱拉回平谷家里,藏在了屋内的柜子里。

  【案情】

  受审翻供:不知行李没拿走

  今年2月5日,因涉嫌抢夺罪,杨某被朝阳警方刑拘,2月17日被批准逮捕,赃物已起获并发还被害人。麦先生的玉石经过鉴定价值在200万至300万间,最终检方以200万的最低价值提起公诉。

  杨某在公安机关供述称,麦先生没给钱就下车了,他有点害怕,所以开车跑了。但一审时杨某当庭翻供,称玉石行李为乘客落在自己车内,自己无罪。同时表示乘客在机场上车时并未看到乘客是否拿着行李。

  此外据杨某供述,目的地为其朋友告知,而还没到目的地他就让麦先生下了车,要价175元,并给他打了一张假的的票,而实际价格为130多元。受害人麦先生回忆,给自己的发票上没有具体的车号和时间。

  可杨某坚持认为,凭这张什么都没有的假的票可以找到自己,“如果找到我,我就把东西还给他。”

  ■ 判决

  乘人不备拉走财物构成抢夺罪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作为专业司机,杨某当庭提出的辩解不符合常理。案发时随意更改计价器,给乘客出具假出租车票,在尚未收取出租车费、车门及后备厢门均未关闭的情况下,不顾乘客大声呼叫和追赶,加速开车离开现场,事后发现价值不菲的玉石,未按出租车公司管理规定上缴,而是转移赃物回家藏匿,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夺罪。

  朝阳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1年半,并处罚金1.2万元。后杨某不服提出上诉。

  昨天上午,此案在三中院开庭,杨某表示量刑过重。三中院审理认为,杨某侵占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抢夺罪。一审法院所作判决,定罪、量刑适当,三中院终审裁定驳回杨某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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