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4:封面报道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04:封面报道
下一篇

出租车“指标”拟有期限无偿使用

出租车改革新规征求意见;要求各地政府每年评估运力是否充足,并动态调整出租车总量

2015年10月11日 星期日 新京报
分享:
2014年2月6日,北京火车站外,大量出租车在此排队待客。资料图片/新京报记者 侯少卿 摄

  在互联网介入下,出租车行业“向左走还是向右走”终于有了初步方向。

  交通运输部昨天对外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认可了互联网在传统出租车行业转型中的作用,并将“专车”模式纳入出租车管理范畴,与传统出租车一样,通过政府许可后可以“合法”运营。今后,出租车分为预约出租车和传统巡游出租车,预约出租车只能通过网络或者电话预约接单,不允许上路巡游揽客。

  据了解,上述两个文件即日起在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

  新京报讯 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将逐步取消,并明确具体经营期限;鼓励出租车经营企业与驾驶员平等协商“份子钱”;不同城市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调整出租车总量……昨天,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对困扰出租车行业深化改革的主要“困局”进行了破解。

  各地要建立出租车动态调整机制

  打车难、拒载多,是乘客常吐槽的点。昨天,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表示,各地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车。但城市政府要建立出租车动态调整机制,每年都要对城市出租车市场供给进行评估。

  《指导意见》指出,在对出租汽车运营实行许可管理时,要区分大中小城市,结合公共交通完善程度,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并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城市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建立动态监测调整机制。每年评估市场供求情况并及时调整运力规模。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从2013年开始,就已经根据供需关系等变化,对出租车总量实施动态调整。上海等地也表示将出台具体的动态调整方案。“具体到某一个城市,运力规模总量及其具体配置方式,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徐亚华说。

  鼓励企业与的哥协商“份子钱”

  一边是乘客抱怨打车难,一边却是出租车司机抱怨“份子钱”高。

  “份子钱”,即出租车司机按月向出租车公司缴纳的承包费。据媒体报道,深圳市的出租车“份子钱”最高,每月11743元,多数城市的“份子钱”在5000至7000元之间。

  昨天,交通运输部肯定了承包经营这种方式,称有利于打破“平均主义”,提升运营效率,具有现实合理性。

  但《指导意见》也指出,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并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承包费或定额任务的项目组成、测算方法。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地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

  出租车“指标”将逐步无偿使用

  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是出租车行业发展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有专家认为,在出租车行业深化改革中,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是最难处理的问题之一。

  《指导意见》明确了发展方向,并提出逐步有序的取消有偿使用,是最符合行业实际情况的。

  徐亚华介绍,首先,规定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要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减轻行业负担。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同时,对历史遗留问题审慎处理,现有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的,要合理确定期限,实现平稳过渡。

  其次,完善经营权的准入退出机制,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出租汽车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第三,规范经营权的使用管理。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1【燃油补贴】

  逐步取消出租汽车燃油补贴

  推动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制度改革。财政、交通运输、发展改革、价格主管部门要推动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制度改革,在保证驾驶员合理收益的情况下,政府通过取消或减免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指导企业建立合理收益分配机制等综合措施,逐步取消出租汽车燃油补贴,促进出租汽车回归合理定位。

  据了解,燃油补贴是国家对出租车行业的财政支出,用于提高行业服务能力以及市场稳定。有关专家表示,燃油补贴政策在一个阶段确实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新形势以及新业态的冲击下,这种持续的补贴并不利于出租车市场的理性发展。

  据记者了解,首汽约车平台第一批在北京投入了500辆网络预约车,这部分车升级为“专车”以后,其每辆车一个月900多块钱的燃油补贴取消。

  2【经营权】

  新增的士无偿使用经营权

  经营权是传统出租汽车行业的焦点所在,部分城市出租汽车存在经营权期限不明、有偿使用、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据交通运输部有关单位负责人介绍,目前仍有大约60%的城市实行的是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有的是有期限的,有的则没有明确规定使用期限。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介绍,有偿使用的结果导致经营权的私下交易和转让普遍存在,市场过度炒作,导致使用费畸高,增加了出租车经营者的负担。反过来,这笔钱转嫁到了的哥头上,增加一线从业人员的负担,或者提高出租车运价,增加了乘客负担。

  《指导意见》明确,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过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同时,完善经营权的准入退出机制,让出租车经营者有进有出,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局面。

  徐亚华说,出租车经营权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实行经营权期限制有好几个好处,可以有效建立出租汽车准入退出机制,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等方式实行优胜劣汰。可以抑制非法哄抬经营权价格,降低出租汽车经营成本,减轻消费者负担,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3【考核】

  积极运用互联网考核“的哥”

  针对“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指导意见》指出,鼓励出租汽车行业加快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引导巡游出租汽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预约运营服务,减少车辆空驶,方便公众乘车。巡游出租汽车可按规定开展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现优胜劣汰。

  《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要求各地定期公布出租汽车经营权的经营主体、数量、取得方式及变更等信息,以及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有关信息,并向社会及时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测评等结果。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作为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4【定价】

  预约车费也可由市场调节

  为何要把网络预约出租车的定价机制与传统巡游出租车的定价机制区别,交通运输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一直低位运行,保障了公众低价享受个性化运输服务,但也制约了行业健康发展。为此,《指导意见》明确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对巡游出租汽车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介绍,目前规定网络预约车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也可以市场调节价,网约出租车可以提前预知到本趟次服务的金额是多少,从甲地到乙地通过沟通,他就知道这趟服务需要支付多少金额,乘客对服务价格可以自主地选择,为此可以实行更加宽松的价格管理方式,更好地发挥运输价格在调节市场供需关系中的作用,也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

  同时,考虑到各地情况差异还是比较大,部分城市出于城市交通发展战略来考虑,我们也认为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来切实维护行业的稳定,促进新老业态的公平竞争、融合发展。

  5【承包费】

  协商“份钱”并公开测算方法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介绍,“份子钱”是一个通俗说法,准确地说它是劳动定额或者是承包费。现在出租汽车行业普遍都是推行承包经营,因为承包经营有利于调动驾驶员的积极性,打破“大锅饭”。

  据介绍,“份子钱”各个地方包含的项目不完全一样,但是总的来说,都包括驾驶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车辆的折旧和维护、场地的租赁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税金利润,也包括前面讲到的出租汽车的有偿使用费等等。

  怎样减少“份子钱”?社会普遍都比较关心。改革方案提出,首先要求各个地方取消有偿使用费,因为这一部分费用都是地方政府收的,这部分费用首先减掉,就可以减轻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的负担。

  此外,《指导意见》指出,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并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承包费或定额任务的项目组成、测算方法。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地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

  全国出租汽车行业相关数据 (截至2014年底)

  ●出租汽车137万辆

  ●出租汽车经营企业8428户

  ●个体经营业户126292户

  ●从业人员261.8万人

  ●2014年完成客运量406亿人次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郭超 邓琦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