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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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餐馆爆炸成另一种“吃饭风险”

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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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论

  很多消费者对餐饮业的安全担忧,是自己所吃的食品是否安全?但频发的餐馆爆炸事故,不免也让消费者担心另一种“吃饭风险”。

  10日中午,安徽省芜湖市一私人小餐馆发生液化气罐爆炸造成17人死亡。官方通报:初步判定为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遇明火引起爆炸,导致事故发生。据悉,爆炸餐馆8月18日刚开张,无营业执照;死亡17人当中14人为学生;17人主要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遍布于城市街头巷尾的餐馆,是消费者光顾最多的地方,其中很多暗藏危险。从媒体报道来看,近年来小餐馆的爆炸事故频繁——比如2011年西安一肉夹馍店因液化气泄漏发生爆炸,造成11人死亡,31人受伤;2012年山西寿阳县一火锅店液化气泄漏爆炸造成14人死亡,11人重伤;今年8月,上海市青浦区水景酒店发生液化气钢瓶爆炸事故,楼房半边被炸飞……虽然没有统计数据显示,每年全国发生多少起餐馆爆炸事故,死伤多少人,但餐馆爆炸事故频频发生,不免让人对餐馆就餐产生一定恐惧感。

  一般来说,很多消费者对餐饮业的安全担忧,是自己所吃的食品是否安全?但频发的餐馆爆炸事故,不免也让消费者担心另一种“吃饭风险”,即餐馆会不会发生液化气罐爆炸?很显然,餐馆燃气罐爆炸比食品不安全带来的后果更直接、更严重,也让人更忧虑,尤其是小餐馆。正是由于忽略了餐馆的另一种安全问题,小餐馆爆炸事故才会频频上演,此番才会有17人在事故中丧生。希望各地有关方面吸取芜湖餐馆爆炸事故教训,给消费者创造安全的消费环境。

  □冯海宁(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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