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集团恳请投资者不行使回售选择权,否则公司将出现违约风险
新京报讯 (记者赵毅波)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下,央企中钢集团有可能成为最新一家发生债务违约的公司。新京报记者昨日从一位钢铁行业人士处获得了一份中钢集团《关于恳请配合解决“10中钢债”兑付难题的函》,落款时间为10月14日。文件显示,中钢集团恳请投资者不要行使回售选择权,否则公司将出现违约风险。
新京报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证实了上述这份文件的真实性。
现金流枯竭难兑付
公开资料显示,中钢股份于2010年10月20日发布了2010年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0中钢债”),由母公司中钢集团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0中钢债”发行规模20亿元,今年10月20日为付息日。
新京报记者查询中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看到,在债券续存期第五年末,投资者有权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2015年9月29日-10月12日为债券持有人回收登记期。
10月10日,中钢股份发布公告称,经债券持有人同意,回售登记期调整为9月30日-10月16日。
中钢在上述文件中称,目前发改委、国资委正在紧急协调“10中钢债”解决方案。
中钢表示,鉴于公司部分业务停摆,总部及部分子企业现金流枯竭,若投资者在2015年10月行使回售选择权,公司将无力兑付到期本息,势必出现违约风险。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从上述文件中可以看到,中钢对于债务风险是承认的,但其实现在仍然没有有效的应对办法。同时,中钢其实在暗暗向投资者施压。
行业不景气陷经营困境
中诚信国际公告表示,中钢股份的主体信用等级为BB,并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10中钢债”的债项信用等级为BB。中诚信国际在与中钢股份多次沟通后表示,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影响,国内大宗商品下游需求低迷,产能过剩矛盾突出,中钢股份盈利空间被大幅压缩,当前面临非常大的经营困境。
“10中钢债”的主承销商中银国际发布的一份报告称,2013年中钢股份负债水平持续维持较大规模,资产负债率为94.87%,相较行业中值较高。
金银岛分析师易易表示,最近几年这类事件层出不穷,根本原因是行业不景气。近年来钢铁企业大肆扩张,而扩张背后就是资金的支持,但由于行业无序竞争以及企业缺失核心竞争力,在整体经济环境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背景下,之前被掩盖的矛盾就凸现出来,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弥补资金链问题。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