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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消防系统窝案,别只怪“突击花钱”

2015年10月18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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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上门“央求”相关企业签订虚假购销合同、套取财政资金设“小金库”、逃避监管行贿相关领导、对抗调查订立同盟……日前,深圳市消防局腐败窝案内幕首次被披露:2012年底,该局向各业务职能处室公开摊派虚立项目任务。几年间,不少人参与违法犯罪或违纪活动,根据涉案人员提供的线索,又牵出了系列违法违纪案件。该案涉案金额达4000多万元,目前已立案44人,其中局级9人。

  该窝案无疑是起集体作弊式套取财政资金的恶劣事件。事情曝出后,有专家认为,这凸显了我国目前增量基数预算之弊,即把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基础。但就事论事讲,该窝案暴露的问题远不止“突击花钱”。

  众所周知,按照时下各地财政管理制度,即便是部门年度预算通过了有关审核可以花费,也需要集中在年底“突击花钱”,但对于达到一定金额的公共采购项目等花费,都必须依法实施公开招标采购。作为地方财政等部门要对这一过程进行组织、监督,还要对随后的中标落实情况监督验收、查证属实后才能拨付相关款项。

  可深圳市消防局的套取资金手段,达到招标额度相关项目,却连招标形式都没有,而是采取与相关企业签订虚假购销合同,更逞论有实物购销和供给。即便如此,该局也顺利通过认可、审核和验收,资金最终拨付到位。这无疑说明当地某些部门在政府公共采购项目等大额财政支出上的监督阙如。

  退一步讲,即便是深圳市消防局申请相关项目的资金额度没有达到地方必须公开招标的标准,无需公开招标就可由部门自行采购。但不要忘记的是,财政报销的一些重要原则就包括项目属实,并且报销时财政等部门监督要及时有效。但深圳市消防局套取的有关资金项目,并没有实物交付等,但一样被审核通过。值得追问的是,当地财政等有关部门对这些所谓上报项目的及时监督在哪里?虚无项目被通过,也折射出当地有关部门在政府日常花费项目等小额财政支出上监督之缺失。

  “突击花钱”之弊,可从推行“零基预算”,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着手消除,可即使堵住了该漏洞,若腐败能够通过“合法”报账轻松过关,那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恐怕仍旧难绝。就此看,基础性的财务监督环节的执行问题,也是预防“突击花钱”升级为“借机套现”的重要关口,一旦失手,后果严重。

  □甄石(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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