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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司到底有啥权力,可令“窝案”发生

2015年10月21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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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论风生

  发改委社会发展司的这些职能中,存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仅单个审批项目动辄就涉及上亿资金。因此,也就容易成为“攻关”的对象,从而诱发权力寻租。

  10月1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来自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的消息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司司长王威、副司长任伟、生活质量处调研员周和宇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此消息一出,人们颇为震惊,因为在一般人的印象中,能源局、价格司这些明显掌握权力的部门,爆发“窝案”不足为奇,可一个社会发展司好像很少会被公众舆论聚焦,特别像“生活质量处”这样的机构,很多人可能从来没听说过,也不知道其到底是干什么的。

  不过,可真别小瞧了这样的部门。事实上,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可以说,也是国家发改委31个职能司局中权力较大的司局。其具体负责编制社会事业部门年度投资计划、优先发展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中长期和年度投资专项规划,安排用于社会发展领域国家级建设项目的国家财政性建设资金、部门和地方专项及补助性投资,审核社会发展领域重大项目和国家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项目等工作。

  仅仅周和宇所在的生活质量处就涉及民政、文化、旅游等六七个部委所管领域的项目审批、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等。可以说,社会发展司的这些职能中,不管是在宏观的政策和规划、计划制定环节,还是在微观的审批环节,都存在巨大的利益诱惑,因为单个审批项目就动辄涉及上亿资金,甚至几十亿资金;拟定政策时,稍加倾斜就可能给一个单位带来巨额利益,也可能让一批企业关闭。因此,这些官员也就容易成为“攻关”的对象,从而诱发权力寻租。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社会发展司“窝案”是由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发现的,这说明对部委内部权力的监督与约束正在加大。但我们同时也要看到,权力过大还是难免出现国之蠹虫、腐败“窝案”。“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100多年前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的这句话至今仍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国家部委内部反腐要继续加油,简政放权等改革也应该加速。

  □朱恒顺(人大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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