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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认定首批13个高校高精尖中心

每中心每年最多可获1亿元财政经费投入;至少7成拨款需用于创新人才聘用

2015年10月24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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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黄颖)昨日,北京市教委启动了“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计划”,首批认定了清华大学未来芯片技术高精尖创新中心等13个北京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

  据介绍,每个创新中心每年都会有5000万元至一亿元的财政拨款,至少7成经费用于整合国内外创新人才,至少两成聘任费需用于京外人才。

  未来建设20个左右高精尖中心

  根据计划,未来北京市将在部属高校、市属高校内建设20个左右的高精尖中心,实施约50个高精尖项目。

  在中心内,高校可大胆改革创新,为高精尖中心制定“特区式”的配套政策与改革,特别是经费使用方式上较以往有非常明显的突破。

  与以往科研平台不同的是,高精尖创新中心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建设满两年后,在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导下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建设周期结束后将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要求各高校要切实履行在项目组织实施、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建立常态化的自查自纠机制。

  两成聘任费需用于京外人才

  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财政对高精尖中心按照项目建设周期给予支持,五年为一周期,每年每中心给予5000万至1亿元的经费投入。

  其中,除一般的专项经费支出范围外,增加了列支人员聘任费和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费,经费额度原则上不低于70%要用于国际创新人才的聘用、国内创新人才资源的整合。

  人员聘用费也有具体的使用比例,至少50%的人员聘任费要用于国际人才的聘用,至少20%的人员聘任费要用于京外,尤其是津、冀和西部偏远地区人才的聘用,同时要求引进的国内外高端人才中,45岁以下青年科学家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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