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功夫瑜伽》探中印合拍,太合娱乐总经理张逸松接受新京报专访,谈合作始末、交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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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成龙主演的中印合拍动作电影《功夫瑜伽》,传出“印度片方撤资”一事。虽后经耀莱影视及太合娱乐两家片方证实,此事纯属无中生有,但禁不住让人对中印这块新兴的合拍处女地产生好奇。对此,本报记者联系到太合娱乐总经理张逸松进行专访,这也是《功夫瑜伽》片方第一次向媒体正式透露影片及中印合拍的相关信息。谈及此前的撤资新闻中涉及印度片方维亚康姆18公司,他表示,该公司从头至尾都没有参与过《功夫瑜伽》的任何具体工作部分,“他们没投过钱,更不存在所谓撤资”。而该片将于11月初完成迪拜戏份,预计明年4月前结束所有拍摄,进入后期制作阶段。至于影片2016年的上映档期,他强调绝非此前传出的暑期档,“十一档和贺岁档都会是好档期,但还需未来综合考量。”
功夫遇上瑜伽
两大文明古国思想碰撞
2014年9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印度时曾表示,中方愿意同印方共同制定中国—印度文化交流计划,扩大文化、教育、旅游、宗教、影视、媒体、人力资源等领域交流合作。按照中印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蔡赴朝与印度信息产业和广播部部长雅瓦德卡尔于当月18日签署一份电影合作协议,并于今年印度总理莫迪访华之际,也就是5月14日的“中印电影合作交流新闻通气会”上,首次正式公布了包括《功夫瑜伽》、《大唐玄奘》、《大闹天竺》在内的三部中印合作电影项目。
与大多数经典成龙电影一样,《功夫瑜伽》主打冒险、动作。据资料介绍,讲述了多年未踏出学校的考古学家,遇到了一位神秘印度女孩,对方用一张与他刚讲完的历史课紧密关联的千年地图,引发了他的好奇,从而展开了一场在中国与印度之间寻找“神秘宝石”的探险。其实,《功夫瑜伽》并非成龙第一次与印度结缘,早在2005年的《神话》就有大量镜头在印度取景,还有当地女演员玛丽卡·沙拉瓦特加入。而作为中印合拍三部影片之一的《功夫瑜伽》,据张逸松介绍,最早缘起于2013年10月,当时成龙陪同广电总局领导出访印度,当地媒体问他是否有兴趣拍摄一部会唱歌、跳舞的中印合拍电影,他回答说只要有好剧本当然愿意。从此次的影片命名也看得出明显交织的中印元素,“功夫”取自中国,“瑜伽”源自印度,“是两个亚洲文明古国的思想交流与碰撞”。
中方占创作主动权
印度戏份不少于30%
回忆从2014年7月开始《功夫瑜伽》与印方沟通的历程,张逸松表示剧本和合约细节所花费的工夫最大,由于需要有律师、主创等全员在场,而很多印度电影公司的工作人员常驻英国或者洛杉矶,只有部分制作人在宝莱坞,所以电话会议常常在北京时间的凌晨两、三点才开始,一开就是两、三个小时。那么,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中印两方谁具有更多的主动权?据张逸松介绍,“创作权,还是在中方这边,”中印双方投资比例也将会符合合拍片的相关法规,即外方投资额总数不低于总投资额的30%,在保证了这个最低要求的同时,“中方制片公司当然希望投资多些,因为对大陆市场以及成龙电影的国际市场价值还是非常有信心的”,后期分成也将按照投资比例计算。虽然还不能确定最终的剪辑版本,但他预计未来成片中,有关印度的戏份将不会少于影片内容的30%。
张逸松表示如果下次再做中印合拍,有两方面需要更加重视:首先,一定要提前几个月去印度,与可能或者是已经达成意向的合作伙伴多交流,了解对方的说话方式、幽默方式等,“我们看了太多的美国、韩国电影,明白他们的痛点和笑点在哪儿,但对印度的了解还是太少”,第二,更细节地去了解印度电影的制作工艺和流程,需要去观摩更多的宝莱坞电影,“宝莱坞影片产量巨大,每年能进入中国电影观众视野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并不能完全代表印度电影产业的制作工艺的水准和方式”。被问及此次合作的最大感受,他思索片刻,笑说,“路漫漫其修远兮。”
■ 三大难题
文化差异难觅参考系
虽然1971年印度影片《大篷车》就已在中国上映,远比1993年第一部好莱坞引进片《亡命天涯》要早得多,但在电影合拍之路上,与日臻成熟的中美、中法、中韩合拍相比,中印合拍却像一个刚刚开始学会走路的孩子。张逸松以《功夫瑜伽》为例,讲述了在这条路上,遇到的种种困难和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文化体系的陌生感
虽然两国疆域在西藏、新疆接壤,但印度不像韩国抑或日本曾受到过较多汉文化影响,电影工业方面就更是如此,中国电影高校所接受多为美国、苏联抑或是欧洲电影思潮教育的影响,较少接受宝莱坞电影的熏陶,而宝莱坞电影体系的壁垒性要比好莱坞六大还要强,“他们只有2-4家大公司来控制电影投资,跟一家交流,就可以了解到其他各家的情况,同时,其他各家也都会知道你的信息,问其中一位演员的档期,他也会告诉你其他人的时间安排,他们圈子小,彼此都太熟了”。
2 沟通中的文化障碍
包括对电影本体、类型的理解以及两国相关法律的表述等。比如在洽谈过程中涉及的发行区域界定,通常理解中的华语地区多指港澳台,最多辐射到东南亚,但印方习惯以为印度语地区为划分,不但包括印度本土、北美、欧洲甚至中国香港等影院有印度语影片放映的国家及地区都算在其中。当印方要求享有在印度语地区的拍摄决定权时,《功夫瑜伽》的中方代表着实有些发懵,因为这是以往与其他国家合作过程中从未遇到过的划分模式。与此同时,也就要求相关律师的专业性,“但不像中美、中韩合拍方面的律师资源那么丰富,当前国内这方面的行家凤毛麟角,他们只能基于中国或香港法律来分析、对比,具体细节和判断还要我们自己去研究和处理。”
3 影片主题的认同差异
能否认同影片的成龙标签,而不是中印合作下简单的宝莱坞电影,这是在挑选《功夫瑜伽》的印方合作伙伴时,张逸松认为最关键的核心。但在这方面,宝莱坞主流电影公司偏保守,更倾向于坚持如歌舞元素等在内的宝莱坞电影传统表达方式,反倒不如凯莱坞和托莱坞这样的印度独立制片体系更为开放和年轻化。
采写/新京报记者 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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