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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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生去拆违就是最大的问题

2015年11月02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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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论风生

  汉川这次所谓拆违事件中,学生参与是个别人还是“多人”,还不好说。但让学生充当拆违“临时工”,暴露出地方政府在拆违管理与监督上的失职。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湖北孝感汉川市一技校学生于9月末受雇参与强拆,头部遭击打致粉碎性骨折。据新京报报道,汉川市委宣传部回应称报道不实,受伤者王浪自称经社会朋友介绍参与了政府合法拆违工作,其间遭抗拆户打成重伤,医疗费用现已得到解决,全过程未有市领导参与此次拆违工作。

  虽然,官方否认这次拆迁行为是非法强拆,也没有市政府领导参与指挥,但到底有没有学生参与其中,有关方面没有做出正面回应。这也启人疑窦:此前媒体曝出的50多名学生参与,究竟属实与否?在该事件引发舆论争论的情况下,即便拆迁人员是由中标拆迁公司组织的,市政府不知情,涉事官方也有义务对此回应。

  尽管还有很多细节需要证实,但我们至少可以明确,在这起政府组织、拆迁公司实施的拆违行动中,双方爆发冲突、多人受伤,已经偏离了文明轨道。而拆迁公司“雇用”学生,表明政府未能履行好后续监管职责,难辞其咎。

  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强制拆违的主体为行政机关。在具体拆违执行中,行政机关可以委托规划、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实施,也可以将这项服务外包给专业的拆迁公司。但这并不意味着,将服务委托出去之后,政府部门就可以无事一身轻了,它还应该履行好拆违过程中的监管与评价职能。

  在此个案中,在拆违现场有街道办工作人员和城管,他们应是秩序维持者,但遗憾的是,他们不仅未能妨碍拆迁公司“雇用”学生进入拆违现场,也没有在现场出现“抗拆”时,及时阻止双方发生冲突。前有把关不严,后有处置不当,这是行政责任的双重失陷。

  汉川这次所谓拆违事件中,学生参与是个别人还是“多人”,还不好说。但学生大规模充当拆迁“临时工”的乱象之前就曾有过。2013年贵阳观山湖区曾出动2500人拆除违章建筑,其中就有800多名学生以安保身份被雇用维持拆违现场秩序,事件曝光后,当地政法委书记、区拆违指挥部指挥长被免职。

  让学生充当拆违“临时工”,暴露出地方政府在拆违管理与监督上的失职。当地对有关责任者的追究,不是说,一句市领导没有参与,就可以轻松过关的。

  □王言虎(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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