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角124:杭州将“机动车礼让行人”写入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早就已经制定的法律规定何时才能得到普遍的遵守呢?
@解释系主任:问了一圈认识的适龄人士(三十到四十岁)要不要生二胎,他们基本说No,原因是:1、女方再次生育意愿很低;2、再生一个没人帮着带孩子,生第一个时父母还可以帮忙,现在父母岁数都大了,照顾不过来;3、如果夫妻一方不工作专门在家照顾孩子,收入骤减,财务压力剧增,担心生活质量会有较大程度下降。
@马丁马小虎:西宁10名未成年少女被强迫卖淫,最多每天接客30次。有家长曾报案,称14岁女儿被带走打工后,失联。组织卖淫的团伙罪大恶极,应当严惩。但家长让12-14岁的女孩跟人打工,是怎么想的?法律明确规定各行业禁用童工。招徕这个年龄的少女,本就是不正常的事。如果家长多些关爱,花点心思,悲剧是否还会发生呢?
@阿蚌谈人口:今天与教育局一副局长聊天,他说近年来全县中小学校数减少了约四成。虽然已经叫停了撤并学校这种错误做法,但被卖掉的校舍还是很难再收回来了。如果全面二胎后农村生源增加,要恢复学校只能高价从所有者手中回购或者另建。反过来,我也担心因为缺少中小学,很多农民想生也不敢生了。
@奥卡姆剃刀:手机的暴力评测违反了系统工程基本原理,是具有严重误导性的错误做法。即使战斗机面板的液晶显示都不要求抗火烧,驾驶舱着火后还看仪表显示?赶快跳伞吧。把手机做成手枪一样折不动也不难,但体积重量会令用户无法忍受。手机这类电子消费品的评测,要以日常环境和正常使用为基础,不要哗众取宠。
@人大工作者朱恒顺:普法已经搞了三十年了,但调研发现,许多地方依然存在诸多老问题:比如,不能因地制宜、不能因材施教地开展普法工作,宣传形式30年不变,内容简单,语言生硬,填鸭式、灌输式为主,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用脱节,等等。这些问题,在制定“七五”普法计划时应当关注。
栏目主持: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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