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纠错】
11月4日A22版《“清华哥”炒股巨亏 挪用公款跑路14年》(记者:王巍 责编:刘泽宁 责校:杨许丽)一文,第1栏第2段第1行中的“43岁”应为“33岁”。
【文字更正】
11月4日B02版《高价地块频出将加大调控压力》(责校:范锦春 责编:陈白)一文,第3栏第1行中的“四环至五”应为“四环至五环”。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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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编辑:李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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