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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红楼梦》里中国人的四季和日常(2)

2015年11月07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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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敦邦新绘全本红楼梦 第三十一回 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第三十八回 林潇湘魁夺菊花诗 薛蘅芜讽和螃蟹咏。
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各种版本和装帧形式的《红楼梦》,包括校注排印本、精装影印本、线装影印本等。

  (上接B02版)

  恋爱故事无非是秀才小姐私会后花园,由倾慕——就是恋爱——而又“私订终身”(仅与终于中状元的男人私订为限)。这样的故事里,女主角往往是豪门小姐、大家闺秀,男主角则不是穷酸才子便是落魄秀才,总之是出身寒微的田舍郎,就等一朝放榜,登了天子堂,改变与女主角之间的身份鸿沟。为何呢?因为女性的价值完全由门第、财产决定,并没有实现自身价值的途径,而男性还可以通过读书求得功名改变命运。

  到了《红楼梦》才有一个重大的改变。林黛玉孤身依附在贾府,用她自己的话说,一粥一饭皆赖别人。她虽然出身高贵,但实质上已完全处于孤弱地位——八十二回的那一场噩梦十分能说明问题,实际上是卓越的心理描写。小说的不同凡俗之处在于,不但写贾宝玉只钟情于黛玉,而且写身处孤贫的黛玉同样一次又一次执着地求证着宝玉的感情——而不是像以前的小说那样只是被动追求的对象。她不但求证着感情,而且借诗歌表达着自己的情感,使生命感受得以吐属,她的价值意义不需外藉,而就在于她的生命本身。

  黛玉的人格光辉 为爱情,为自由

  大观园内的女儿们当然不能谈恋爱,不但不能,而且连想都不该想,甚至,连“多情”都是“下流痴病”。贾母在五十四回中说得明白——未必不是说给身边的黛玉听的:“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得那样坏,还说是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哪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这就是为何黛玉“小性儿”,她只能通过争吵、讽刺、旁敲侧击一次次地求证宝玉的感情。

  黛玉的人格光辉便体现于她的自由意志——对爱情的追求,此外她诙谐生动地打趣着凤姐、宝钗,讽刺着宝玉;她毫不圆滑、目光如炬,常常一针见血地道出真相:凤姐儿的花里胡哨,薛家母女的讨好承欢,周瑞家的送宫花……

  如果说在黛玉、探春的身上自由意志熠熠生辉——探春在抄检大观园时的对答和巴掌实在是精彩极了;那么在撕扇子的晴雯、绞发拒绝鸳鸯偶的鸳鸯、苦心学诗的香菱这些奴隶身上,自由意志就更为难能可贵。《红楼梦》颠覆的不只是“才子佳人”的俗滥小说模式,更是文化传统中对女性的歧见和漠视、不正视。大观园中的女儿们不再是以往小说中道德劝诫的女性符号,而是一个个活泼的生命。

  宝玉——也是作者曹雪芹,是女儿们的知音和守护者,在他眼里,她们清净高洁,没有沾染道德文章的污浊,他对大观园的女儿世界寄寓了全部的深情——且看七十七回宝玉探访临死的晴雯一节。

  宝玉自己既不与琏、环为伍,又不为世道所容,因此虽身处花柳繁华之地,富贵温柔之乡,却又时常体会到立于天地间不知吾谁与从的大孤独、大悲悯。林黛玉是他的知己和慰藉。晴雯死后,宝玉想去灵前一拜,不想她哥嫂为早得几两发送例银,见她一咽气就抬到城外化人厂去了——“宝玉走来,扑了个空,站了半天,并无别法,只得复身进入园中,及回至房中,甚觉无味,因顺路来找黛玉。”除了黛玉,有谁能理解安慰他对晴雯的感情?宝玉过蘅芜苑寻黛玉不得,发现宝钗已经搬出去了,园中之人不久都要散了,宝玉“怔了半天,因转念一想:‘不如还是和袭人厮混,再与黛玉相伴,只这两三个人,只怕还是同死同归。’想毕,仍往潇湘馆来。”宝玉的孤独感和黛玉的无常感息息相通。

  作者很巧妙地为钗、黛各设置了一个副本——袭人、晴雯。一来她们可以日夜和宝玉厮守,身为小姐的钗黛却不可;作者写得影影绰绰,但暗示发生在晴雯身上的也将发生在黛玉身上;袭人所为也许亦是宝钗所为。一方面,叙事者也不能尽知,留给读者空间,比如宝钗也可能像袭人一样诬告;另一方面,王夫人也许会用对待晴雯的态度对待黛玉。宝玉悼晴雯的芙蓉诔,也是为黛玉写好的悼词。作者怕我们看不到,特意说,宝玉祭拜完,听花影中有人声,小丫头大叫,“是晴雯显魂”,却是林黛玉;作者又让他们修改祭文,宝玉最终改成“茜纱窗下……”,“黛玉听了,忡然变色,心中虽有无限的狐疑乱拟,外面却不肯露出……”作者说得再明白不过了,诔晴雯即诔黛玉。“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这几句也是形容黛玉的——又何尝不是说宝玉自己?而“高标见嫉”、“直烈遭危”恐怕不免也是黛玉的命运。

  真诚笔墨写人生 照亮“生活世界”

  鲁迅说“《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的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自从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中国的小说,无论唐传奇还是宋代的“说话”,包括其后的“拟话本”,其本质都是“传奇”——街谈巷议、稗官野史、“口说古今惊听之事”,其功用“主在娱心,杂以惩劝”。而《红楼梦》及其所效仿的《金瓶梅》开启了写实的传统;与手段的写实相对应的,是目的的“描写人生”。用鲁迅的话说,“真诚地,深入地,大胆地看取人生并且写出他的血和肉来”,用昆德拉的话说则是,“去探索人的具体生活,保护这一具体生活逃过‘对存在的遗忘’,让小说永恒地照亮‘生活世界’”。

  《三国演义》“文不甚深,言不甚俗,事纪其实,亦庶几乎史”,小说还在历史和传奇之间游移;到了《水浒传》,塑造人物、叙写故事时已能不为史实所囿;《西游记》是神魔志怪……到了《金瓶梅》,小说才开始探讨直到当时还不为人知的日常生活的土壤。《金瓶梅》的故事、人物完全可以另起炉灶,但作者却安排从《水浒传》的一个片段中脱化而来,把镜头推近了,一点点地摇过来,似乎故意要改写中国小说延续已久的“传奇”本质、历史“英雄”的传统,而转到对日常生活或家庭人情的关注上来。《红楼梦》把《金瓶梅》所发现的“日常生活”——人的“生活世界”发挥得淋漓尽致,之外,小说开始审视“发生于内心的东西”,展示情感的隐秘世界,遂开辟了新的天地。

  《红楼梦》中的不少手法,穿插、藏闪、“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用诗文、人名暗示人物命运、性格,都从《金瓶梅》得来。然而《红楼梦》和《金瓶梅》的关系,正如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说的,是“美”和“眩惑”的关系,眩惑让人“复归于生活之欲”。《金瓶梅》的写作目的仍是劝世(道德劝诫),效果恐怕反是“讽一劝百”——勾起人对“色”之世界的向往。而“美”,“使吾人超然于利害关系,而忘物与我之关系”,使人“无希望,无恐惧,非复欲之我……犹鱼之脱于罾网,鸟之自樊笼出……”

  鲁迅概括明世情小说的特点:“大率为离合悲欢及发迹变泰之事,间杂因果报应,而不甚言灵怪,又描摹世态,见其炎凉”,可见《金瓶梅》的题材和主题是老套而固定的。而《红楼梦》却以亲身的见闻经历为蓝本,用写实的态度、一副真诚的笔墨描写人生,它的思想是新鲜的、离经叛道的,不是陈词滥调。又唯其描写真实的日常,故能采用极近自然的潜在的“季节”结构,并在此之上构筑起既有歌哭、又有笑泪的“现实”和“诗意”的两个世界,达到很高的艺术境界。用王国维的话说,“吾人于是得一绝大著作曰《红楼梦》”。

  □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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