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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涉诉信访,找律师就对了

2015年11月12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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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盛言

  律师“帮助”政府解决一些难以解决的涉法涉诉信访,恰是回归了律师角色的一个本质方面,那就是强调律师是“纠纷解决专家”。

  11月8日,中央政法委发布《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提倡各地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请律师帮助当事人化解信访矛盾。这意味着中国律师角色又有了新变化。中国律师曾有一段时间销声匿迹,改革开放后恢复了律师制度,但长期以来,律师的角色定位颇为尴尬,到底是国家工作人员,还是独立的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到底是追求公平公正的一支力量,还是以营利为导向的商业人士;到底是帮助公检法办案,还是维护当事人利益?

  这些角色上的冲突时至今日并没有得到澄清,在一些政策或是具体案件中,律师角色定位上的冲突常常使律师的一些行为引发各种争议。此次相关文件在实质上,恰是回归了律师角色的一个本质方面,那就是强调律师是“纠纷解决专家”。请律师解决“老信访问题”,本质上和请工程师设计桥梁、请学者起草法律是一样的,都是政府向专业化方向靠拢,提倡专业问题专业解决。

  这种专业化的律师角色,可以说是律师的社会性角色。律师在社会分工的格局中,占据着一席之地。否定或是限制律师在解决纠纷方面的作用,将会使社会分工出现不均衡,甚至乱象,很可能会出现“法律问题政治解决,政治问题经济解决”的错位感。

  此次出台的新政策,已经在一些地方检验过是行之有效的。颇具意味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出钱替访民请律师来告政府。这种做法看上去有点诡异,但实际上也很好理解,是理性的体现。众所周知,为了解决上访问题,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经费,但还是有些硬骨头难以解决。一些地方的经验证明,请律师化解信访矛盾,投入和产出的效益更好。我数月前在一些基层的调研也发现了这个情况,律师更容易获得访民信任,也能更好地发现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出可行的解决途径。这些都是律师的专业素质和相关的能力。律师的角色是中立的,并不因为当事人是谁而发生变化。

  律师角色的扩展放在当前司法改革的背景下看,还有一些有趣的观察角度。法院、检察院进行员额制改革有一个“副作用”,两院将不再像以往一样对法学毕业生具有高度吸引力,因为难以再像以往一样,考进两院后,数年间就能坐上审判席,将来两院新人将长期从事辅助工作。通过考公务员进入法检正是以往法学毕业生的主要出路之一。目前法学专业已经多次登上应届生就业难排行榜。两院吸引力降低,无疑会加重就业难,此时律师界将成为法学毕业生的一个主要蓄水池。拓展律师角色,将促使律师业容纳更多法学毕业生。

  再加上目前一些地方试行的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制度,法律界从毕业生到律师,再到法检两院的良性职业循环将有望建立起来,有利于促成法律共同体更加融洽,进而从整体上使法律制度成为更值得信任和更具有效率的纠纷解决力量。

  □叶竹盛(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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