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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视角中的“丝绸之路新史”(1)

2015年11月14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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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汉语传统中,很少有人意识到,书评一词名称中倒装前置的句法,导致了该文体普泛弥漫着喧宾夺主的气氛:作为评论对象的“书”,突出在动词前面,成为写作与阅读之标的。直把宾语置顶端,貌似表达一种尊重的修辞;实则上,主谓宾关系中的逆序与缺席,却生成并助长了一个狡黠的主体。但现代汉语中词语的艰难处境又值得同情:若以正常顺序表达关于书籍的评论,就会组成“评书”两个字,众所周知,那滑向了另一种更古老的传统,同时更加不靠谱,或者说不正经,即充满了残丛小语、野史杂谈即“八卦”的小叙事,如此,则书评有沦落为口水之危险。

  本文乐于进行另一种尝试,让书评一词在指涉不变的情况下,更加顺理成章,即它还是书评,同时却还是“书的评论”:是由另一部书发表的,关于某一部书的指点、评价与阐发。这将是以书为主体、为第一人称的一篇文字,不是该书本身,却是书与书的彼此映衬与互见,各自尊重,但也可能是相互拆台。现在,我们就有请《西游记》,来对美国学者芮乐伟·韩森的著作《丝绸之路新史》写一篇书评。

  在正文之前,还有一句题外话:《西游记》的言论我们也自不可尽信,文责由其自负。其书毕竟是部小说,并囿于产生时代的知识发展状况及其内部世界观局限,读者很有可能会在这篇书评中看到不值一哂的谬误、自以为是的偏见;不见理论,但有妖怪——那些曾出现在丝路现场的妖怪混进来了。

  唐僧在徒弟们帮助下行走西域,这可能是古典时代自孔子之后最著名的一次周游列国,我想,佛教徒们一定同意说,这也是更成功的一次。我并不想渲染今文经学的思路,但唐僧的确在强势的背景下,进行了一次被官方安排好的旅行。这种安排可以理解为是一种主观意愿的实施贯彻——“奉旨上长安”、“奉旨上西天”;一种影响力的运作——“东土大唐来的老爷”,行走有便(但同时肉和宝贝也增加了被觊觎的风险);以及一种制度的执行:这里安排好的制度,是指旅途中的明晰有序。

  意在“翻过”旧有著作,构建新史

  任何时候,任何一个人贸然身处在丝绸之路上,很可能都会不知所措,在这一段漫长的险怪旅途中,他会遭遇层出不穷的意外……我本身即是这方面富有经验的记录者。在我的世界中是如此;在你们的世界里,现代中国的西北、内亚是如此;在你们祖先的世界中,当年丝路还是活的,尚未曾成为荒漠、遗迹、考古工地、盗墓现场以及旅游点的时候,更是如此;甚至,到了《丝绸之路新史》这本书中,也还是如此。尽管这部书的作者意在让更多人,而不止是她的学者同行们阅读这本书,但是,如果没有一些经验,或者是实地万里路的踏访,或者是万卷书乃至几卷开而有益的阅读,总会在其中的各种人名、地名与年代名、族群名等等名词间晕头转向。

  该书标以“新史”,一如《西游记新传》或者《新西游记》这样的相貌,意在要把以往的相关著作以及旧有的常识,像漫漫长路上的山坡那样,一重又一重地翻过去。于我而言,这也是一本很新或应该说很陌生的书。因为我原本并不知道,曾如此详尽记录过,构成了我之主体的这片区域,居然是什么“丝绸之路”。这是1877年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芬提出的一个后设的术语。如今的人,似乎颇有受到《西游补》中鲭鱼精的蛊惑,梦想在妖术的作用下回到唐朝或者其他什么时代去,设若真有人办到了,穿越回丝路,正准备开始其跨国贸易的宏伟梦想,先用奇怪的口音(而不是中古长安音,或粟特语、突厥语)与人搭讪:请问这里是丝路——丝绸之路吗?万一有天资绝顶或天赋异禀、自带中古汉语与现代汉语语音转换器的,表示听懂了,那也一定是理解成了“死路”或“死雠之路”,他或许会回答说:不是,才不是死路,莫愁前路无知己,马上相逢无纸笔。

  少见多怪,“丝绸之路”很名不副实

  当初,在我和“取经四人组”看来,这条充满了妖魔鬼怪的道路是试练小径,是取经求法之途,是得证长生大道或者说成长的荆棘路——也就是追赶时间的旅程,在诸方中,唯有向西走才如此,这取决于地球自转方向由西向东,太阳东升西坠;是以在《西游记》那个处处呈现数学之美的世界里,大唐长安居于南赡部洲,而灵山在西牛贺洲,从南洲到西洲去,标准的角度应该是西北乾方,但我们不叫《猴猪西北行》以求与《孔雀东南飞》对仗,却径直就叫了《西游记》,深意即在于此。这一段西游旅途,我倒并不算率先记录的,唐僧也不是第一个行走其中的,若不算后羿、穆天子、汉武帝这些想要万寿无疆的人君传统,在我原本的经验中:早年夸父曾经沿途疾行,其逐日之旅虽殒犹荣,身后留下了名叫邓林的绿洲,春天会开桃花,夏天会结满孙行者最喜欢的桃子。后来,老聃也曾骑着青牛飘然远引,有些人认为他与世尊(也就是佛陀、如来),可能还应该有某一位神圣一气三清,而又三位一体,如是,则法显、义净、玄奘以及释悟空等等取经者,去的路程只是重蹈旧辙与踵武祖师,而东归则是反哺;只是,包括孙行者和猪八戒、沙和尚在内,人们后来都不信任这种来自《老子化胡经》的说法了。

  以上这些智识并没有被纳入到新史之中,或许要算是作者的偏见,但我也表示释然,一个一百多年的新词和新研究领域,这对于不论是妖魔、神佛,还是经典来说,实在是还处于锐意满满、生长旺盛的青春期,新材料与新知予取予求、快速增长,能指与研究史都那么年轻,我期待着未来的修订与新新史,会更加准确地揭示古老与复杂得多的事实。事实上,《丝绸之路新史》已然更新了不少旧常识。在读这本书之前,很多人印象中的丝路,多的是丝,主导的是贸易,穿梭交流的是冒险者与远道而来碰运气的商人,他们让后人悠然神往,于是有了从《马可·波罗行纪》到《看不见的城市》这样的杰作。一定程度上,近代从斯文·赫定到斯坦因的抵达、挖宝、买卖与离开,也可以被理解为是接着这种对丝路的想象续貂延展到近代的——但这本书告诉人们,除了唐代曾以绢为通货之外,丝绸以及民间的长途贸易,都未必是这条路线上的主流。也就是说,“丝路”很名不副实。

  我想想就深以为然,西游路上,固然观音菩萨也曾腰缠着冰蚕丝驾临,镇元子的五庄观上也用过丝帕托盘,那究竟都是神佛级别的小饰品,要说魔怪们大规模地将丝作为宝贝的,不过就是盘丝洞里那几位风光大好的妖精,可人家又其实不是正宗的中国缫丝,而是节肢门自产自销的蜘蛛丝罢了。此丝非彼丝,《丝绸之路新史》一书告诉大家,《博物志》作者老普林尼当年抱怨塞里斯丝败坏罗马,塞里斯通常被认为即彼时对中国的称呼,但学者们新近认为,很有可能,那时代抵达欧洲的是印度野蛾丝或者爱琴海科斯岛野蛾丝——大家看,我的记录与历史自可呼应,相互契合。

  □朱琺(新京报书评周刊,微信号ibookreview)

  (下转B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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