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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定增“保底”大东南集团陷诉讼马拉松

2015年11月16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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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9月,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获证监会核准。一位投资人李兰(化名)称大东南集团当年邀请其认购,并承诺当认购股票锁定期满后,卖出股票的价格低于原认购价的1.15倍,大东南集团将补偿差价。李兰称委托华宝信托融资认购了大东南的股票。然而不久大东南股价下滑,李兰表示遭受5000万损失,要求大东南赔偿,大东南却称当年买入股票的是华宝信托而非李兰,拒绝赔偿。李兰就此提起诉讼,华宝信托的证词及一封盖有大东南公章的确认函成为该案的关键点。

  详见B04-B05版.封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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