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寻找中国创客”举办沙龙讨论创业股权分配难题,多位投资人称,维护一把手控制权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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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少爷”内讧,到“俏江南”创始人张兰出局,创始团队股权设置不合理导致团队破裂事件不断出现。前不久创业项目“首席娱乐官”也因股权问题分家,在业界闹得沸沸扬扬。对初创团队来说,最佳的股权分配比例是什么?如果更换合伙人,怎样才能将对团队的伤害降到最低?怎么给员工分配激励股权?
11月28日,在新京报“寻找中国创客”举办的“创业公司的股权如何分配”主题沙龙上,君联资本董事合伙人刘泽辉、春晓资本投资合伙人何文、丰厚资本投资总监李世斌、著名律师常楠溪和AnG创始人施侃等就这一问题展开讨论。
首要目的是维护一把手控制权
针对创业团队的股份分配,春晓资本投资合伙人何文称,股权设计首先要维护一把手的控制权。何文认为,一把手对公司能不能成长为独角兽或者大企业是非常关键的。职业经理人制度有好处,但是也有问题,大部分的职业经理人只是短期为公司的业绩考虑,不会有长期的眼光。
何文表示,在具体分配上,要保证上市的时候创始人还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不能低于30%至40%,稀释之后不要低于30%。否则,很难被认为是实际的控制人。剩下60%、70%的股份,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因为不同的阶段都需要钱,根据相应的估值,算一下每个时间点上的股份比例。
中国没有AB股的制度安排,同股必须同权。何文称,如果有一些创业者的股份比例低于30%,但能通过公司章程的形式保证过半数的董事由创始人选举,也可以保证对公司的控制。
“我们看过一个企业,早期没有机构投资人,三四十个人以众筹的方式筹了一笔钱。但是并没有明确到每个人的名下。公司越来越大,股份能不能落实到原来的出资比例上,存在很大的争议。”何文称,这些障碍在上市前都应该解决。
“在创始阶段大股东或者一把手拿到相对大股权,有利于股权的稳定。”君联资本董事总经理刘泽辉称。对于投资人来说,股权架构还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也要有利于投资人退出。
兼职联合创始人股份比例要低于20%
股权设计的另一个目的是凝聚团队。何文称,创始人在创业的时候不能单枪匹马,联合创始人、关键岗位的人,都要给他们股权激励。
他举例说,如果创始人特别强势,一开始都是他出钱出力,可以给联合创始人少一些股份;但是很多创始人没有那么有实力,更多的是跟联合创始人志同道合、并肩作战,给他们的股份比例就不能太低。一般的情况下,联合创始人的股份在5到10个点左右。
另外,联合创始人必须要全职。对于仅出钱不出力的投资人来说,他的股权比例太高的话,后面的投资人就没办法进来。所以建议兼职联合创始人的股权比例也要控制,要低于20%。
员工期权池应占15%至20%
创业团队还要考虑员工的期权,何文和刘泽辉都建议这部分的期权控制在15%到20%。
一般情况下,员工期权的寿命应设四年的成熟期,每服务一年收益25%,中间离开后,后面的期权就不再给。何文表示这也是为了留下忠诚的员工,禁止一些员工的玩票心理。如果员工没有给这个企业做出贡献的时候就把股权拿到了,肯定不利于企业引入真正对企业有贡献的人。股权的形成价格,则要按照最后一轮进行估值。
给投资人多少股份,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何文表示要根据需要的钱来定,不是越多越好。估值低的时候,放出太多的股份不利于发展,相当于贱卖,所以创业者融资的时候一定要测算未来。
一个原则就是,市场好的时候融资要“少量多次”。融资一轮之后,过半年启动下一轮,花一两个月的时间梳理BP(商业计划书)或者找FA(财务顾问)。但是在市场差的时候,建议多融一点钱,因为下一轮融资很可能不会很顺利。
■ 投资人观点
丰厚资本投资总监李世斌
“一般不投股权平分的公司”
丰厚资本投资总监李世斌提醒创业者,股权分配要公平,但不等于平均。李世斌曾经亲身经历一个因为股权平均分配导致最后投资失败、公司也死亡的例子。去年时他见过一个生鲜O2O项目,创始人和CTO各拿50%的股权,李世斌要求创始人和CTO谈判削减CTO股份,但遭到CTO强烈抵制。最终李世斌没有投资这家公司,后来该公司也因为创始人控制力不强而倒闭。
李世斌介绍称,投资人眼中最理想的股权结构是创始人占50%到60%,期权20%到30%,剩下的给核心人员,比如后来的联合创始人、CTO。因为如果两个创始人持股相当,当出现分歧时,CEO的控制力可能会出问题,影响公司运转,而且会让下一轮融资异常艰难。
在股权架构的时间节点上,李世斌认为,创业时要尽早把股权谈好,不能拖延,否则越到后期,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对企业贡献大,再谈股权就更困难。大股东拿股权,可以不要钱,而其他人可以拿薪水,拿少一点股份。
股权的发放要讲究策略。李世斌提醒,股份不能一下子都给合伙人,一般要分三到四年。比如给合伙人2%的股权,分四年,每年拿到0.5%。
“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每个人的贡献和成长的速度不一样,如果股权固定,不进行调整肯定会出现问题”,李世斌表示。
李世斌建议,要跟所有员工约定,每个人的价值要根据对公司的贡献度来确定。每个人的股权和期权要随着时间调整。
在李世斌看来,在B轮融资之前,要把相应股权和期权激励的架构设定好。最开始可以跟大家有一个书面的简单表达,按不同的阶段、融资额度设立不同的值,除了最开始拿到固定股份的人,也给其他未来可能成为联合创始人的人一个拿到股权的希望。
■ 律师观点
知名投融资律师常楠溪
“股权变化要注意两个节点”
知名投融资律师常楠溪表示,股权分配在法律上的意义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谁说了算的问题,二是股东退出的问题。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面临股权架构变化,一定要注意2/3的持股比例和1/2的持股比例这两个节点。
股东会就是一个权力机构,章程修改、增资减资,公司清算等问题都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作出决议,这也是《公司法》的强制要求。
另外,《公司法》未明确写明股东会的哪些事项必须由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如果创业初期没有在公司章程里面明确写出哪些事情应该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未来可能成为一个争议的焦点。所以创始团队一定要在章程里面把表决细节写清楚,明确谁说了算,这样能避免很多纠纷的发生。
一种极端的情况是公司清算,主创始人作为大股东,与联合创始人无法继续合作下去,去协商谈判也谈不拢,大股东要把公司清算,根据《公司法》规定2/3股东同意就可以做,但是去工商局移交材料的时候,工商局需要看到所有股东签字,即便一个只持有5%甚至更小的股份的股东不签字,公司也无法清算。
■ 创客观点
AnG创始人施侃
“股权分配没有标准答案”
AnG创始人施侃认为,股权设计是非常表面的东西。一个创业公司最后如果能够做成,不会是因为股权设计得好,而是更本质、更加深层次的东西,是人性。
施侃表示,只有在公司上市或发生兼并,股权才有意义。每年新注册的企业中,只有约1%的企业股权能变成钱。剩下99%的企业,无论拥有多少股权,都是零。
新公司的价值源自团队价值,只有当团队创造出价值,把事情做成,未来才有机会把股份变成钱。施侃称,以AnG为例,刨去现金,固定资产只有300万,就是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这些设备。但估值是固定资产的几百倍。
目前市场上有各种理论,一个典型创业团队大概多少人,核心成员应该有技术、运营和商务,各自占多少股份。
“说最真心话,(实际上)不是这样的,没有一个标准答案。”施侃称,初创团队每个人的成长能力是不一样的,有的人很快遇到天花板,不能给公司发展创造价值,就不能得到太多股份。”
“我硅谷的朋友和一个技术大牛创业。股权比例是51%和49%,技术大牛兼职。项目一开始很顺利,完成天使和A轮融资。但技术大牛始终没有全身投入,开始拖累项目进程。最后这个朋友就和天使投资人、A轮投资人,一起另外注册了一个公司,把技术大牛抛弃了。”施侃称。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鹏 郭永芳 曾庆雪 刘素宏 林其玲 实习生 张杨 闫妍 张笑寒 本版摄影 彭子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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