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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访局原副局长许杰一审判13年

曾收钱修改信访数据,涉案款物折合610多万;因受贿罪获刑并罚13万,宣判后称不上诉

2015年12月05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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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杰,1955年出生,北京人,经济学学士。

  新京报讯 (记者李禹潼)昨日记者获悉,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国家信访局原副局长许杰有期徒刑13年,没收个人财产13万元。法院审理认定,许杰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修改信访数据、处理事项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给予款物折合人民币610多万。

  知情人士透露,宣判后,许杰表示不上诉。

  收钱修改信访数据

  检方指控,许杰于2006年至2013年间,利用担任国家信访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在修改信访数据、处理信访事项、承揽业务等方面提供帮助。为此,先后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50余万元。

  2008年至2013年间,许杰利用国家信访局副局长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人员在安排工作、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为此,先后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人民币共计60余万元。

  据悉,涉案账款已被部分追缴。另有消息称,因怕罪行暴露,案发前曾给行贿人退过钱。

  曾因案件复杂补充侦查

  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许杰认罪悔罪,并在被调查期间,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这些表现或为他争取到从轻处罚。

  今年2月12日,许杰涉嫌受贿一案由检方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其间,因案件重大、复杂,检方曾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各半个月,并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一次。

  近日,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许杰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3万元,扣押赃款予以没收。知情人透露,许杰表示不上诉。

  【受审时间表】

  ●2013年11月28日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国家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新华社随后发布消息,称他已被免去领导职务。

  ●2014年6月27日 中纪委通报,许杰被查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对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发生的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与他人通奸。许杰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随后,因涉嫌受贿罪,许杰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4日被逮捕。

  ●2015年2月12日 许杰涉嫌受贿一案由检方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其间,因案件重大、复杂,检方曾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各半个月,并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一次。

  ●2015年7月6日 二中院就此案曾召开庭前会议。许杰本人、控辩双方及审判人员均到庭解决程序性的问题。

  ■ 人物

  露面不多的信访局新闻发言人

  出生于1955年的许杰,是信访系统的“老人”。据国家信访局网站显示,1989年,许杰已担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00年9月任国家信访局办公室主任。2005年6月走上国家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岗位。

  2004年起,中央多个部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许杰成为国家信访局的首任新闻发言人。

  2005年,作为国家信访局新闻发言人许杰就依法治理信访秩序发表谈话,主题为“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依法维护人民利益”。

  当年适逢中国《信访条例》修订,在这次谈话中,许杰列举了几类扰乱信访秩序的现象,比如“极少数人打着‘上访’的旗号,组织非法的跨地区串联聚会;极少数人以‘维权’为名,提出过高的不合理要求。”这一表态曾被当时部分媒体解读为国家信访局对“非法上访”开始实施打击措施的信号。

  不过作为新闻发言人,许杰在公开场合露面的次数并不多,据公开报道,一直到2010年5月,《信访条例》再次修订时,许杰才再次以新闻发言人的身份出席国务院新闻发布会,详解修订后的《信访条例》所规定的新举措。

  公开信息显示,许杰最后一次露面是在2013年7月23日,当天下午,许杰到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社区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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