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0:新食品周刊·新食评/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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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剁肉馅”能挡住问题肉吗?

2015年12月08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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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食论事

  食事:

  很多消费者习惯到超市买现成肉馅儿,但又担心买到问题肉。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拟规定超市不得将购进的生鲜肉类预先加工成肉馅等产品形态进行包装销售或直接散装销售。

  规范生鲜经营 化解“肉馅焦虑”

  出于对肉馅品质担忧而导致的“肉馅特烦恼”,是许多人心中的一个消费心结。“超市不得将生鲜肉预先加工成肉馅等出售”,如能得到落实,应是十分有益的举措。首先,消费者可直接看清肉馅原料,避免商家以次充好甚至将边角废料等杂肉混入。其二,肉馅相对于整块生鲜肉更难于保存,当场绞的肉馅避免长期置于空气,降低被污染的可能。

  但是,规定不得将生鲜肉预先剁成肉馅销售,并不能完全规避生鲜肉类加工中的食品安全风险。即便是在超市购买当场绞成的肉馅,其原料是否完全安全,仅凭肉眼也并不容易辨别,更何况一些商家可能通过手段增强生鲜肉的感官来蒙蔽。

  消费者对肉馅的不放心,其实是长期食品安全忧虑的具象化表现。如能彻底规范生鲜食品经营,“肉馅焦虑”自然不攻自破。因此唯有深入规范生鲜经营,使积存肉、过期肉通过正规合法的渠道处理,方能根本上杜绝“谜一般的肉馅”。□侯坤(食评人)

  “禁止剁碎”就能管好肉食安全?

  超市不得预先将整块的肉剁成肉馅,实际上并不能完全终结问题。肉类食品安全,并不因为是剁碎的还是整块的这些形态,而是监管的问题。就像前段时间被曝光的外国“僵尸肉”,不都是整块的吗?还不都是被不法商家端上餐桌。很多问题食品得以曝光,需要专业仪器检验,更需要监管部门的强力执法。对问题严重的食品经营者,可实施“终身禁入”的惩罚,只要严格查处,不让违法利益超越查处损失,不法商贩才真正忌惮。 □郭元鹏(食评人)

  肉馅“可视化”不如食品可溯化

  禁止预制肉馅,初衷无疑是善意的,既可避免以次充好,也解除疑虑,进而提振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不过这也因“不方便”而受质疑,甚至有网友揶揄,“香肠不仅把肉绞了还弄熟了,是不是也禁止生产和出售呀?”的确,香肠可不在眼皮底下加工,肉馅为何必须要可视化?不正是转嫁监管责任的表达么。

  让民众“目测”肉馅安全,并不是好声音,只能是换取自我安慰,至于肉馅是否安全,还是一笔糊涂账。其实,与肉馅制作可视化相比,监管部门更该推动的是食品可追溯。比如,果蔬可标注收获采摘日期、产地,肉馅标注制作人、原料肉成分、来源等。即使消费者看不到制作过程,也不会满是狐疑。从这个层面,肉馅“可视化”不如食品可溯化,监管部门与其禁止,不如强力推行食品的可追溯。 □薛家明(河北卢龙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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