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公布“兼职教授聘任办法”,要求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博士学位等,称邓亚萍符合相应条件
新京报讯 (记者沙璐)对于聘任邓亚萍为兼职教授所引发的争议,昨天中国政法大学给出最新回应,称邓亚萍被聘任为该校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聘期为3年,不收取任何报酬,聘任与审批程序符合规定。
兼职教授需符合四项条件
昨天,中国政法大学作出了《关于聘任邓亚萍女士为学校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的相关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说明》中表示,学校聘任邓亚萍为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严格遵守了《中国政法大学关于聘用兼职教授、讲座教授、客座教授,授予名誉教授的暂行办法》(中政大发【2006】125号)中的相关规定。同时,中国政法大学还公布了该《办法》。
《办法》里有关受聘兼职教授应具备的条件,共有四条,一是品行端正,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一般应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是在本人从事的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四是身心健康,热心并能够参与我校的教学科研活动。
据邓亚萍公开简历显示,她5岁开始打乒乓球,15岁进入国家队,在14年的运动生涯中,共拿到18个世界冠军。邓亚萍获得的最高学历,是2008年从英国剑桥大学基督学院毕业,获得的土地经济学博士学位。职务方面,她目前任人民日报社副秘书长、欧美同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此前曾先后担任共青团北京市委副书记、“即刻搜索”总经理等职。
对于聘任对象,《办法》要求,兼职教授应“从我国政府机关、司法部门、学术团体以及教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学者中聘任”。此外,记者发现,《办法》规定兼职教授聘期为1-3年。
公布聘任流程、任期等细节
对于聘任邓亚萍的流程,法大也给出了详细介绍。
记者发现整个聘任过程大概包括三个环节。首先,邓亚萍填写了《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申请表》;之后,经学校体育教学部学术委员会同意,体育教学部向学校人事处提交了聘任报告;最后,学校鉴于邓亚萍符合《办法》中兼职教授的相应条件,经校人事处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学校正式聘任邓亚萍女士为该校体育教学部兼职教授。
此外,对邓亚萍的聘期和酬劳问题,法大也作出了回应。
《说明》中写道,邓亚萍的聘期为3年,从2015年12月2日至2018年12月1日;在聘期内,邓亚萍不收取任何报酬,除完成校内讲座的任务,还需要每学年无偿指导学校高水平运动队训练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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