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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井“笨匪”受审称孩子生病压力大

马来西亚籍男子抢劫名表店一审二次开庭,是否精神正常仍为焦点;马来西亚大使馆首次派人旁听

2015年12月09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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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高峰时段到王府井抢劫名表,选择乘出租车逃跑,仅行驶两公里便被警方控制。昨日,被网友称为“笨匪”的马来西亚籍39岁男子梅杰灵(外文名MOI LIT LENG),因涉嫌抢劫罪在市二中院一审二次开庭。庭审持续一天,此次马来西亚大使馆首次派人旁听。

  法庭上,梅杰灵承认,自己犯了最大的错误,不能原谅自己,但最想念自己年幼的儿子。“被抓到现在已经有268天,我说不清当初为什么抢劫,但其中一个原因是事发当天雾霾,孩子咳嗽不止,去医院治病也遇到很多困难。我的压力很大,我现在能做的,唯有祈祷我的孩子能在没有污染的环境下长大。”梅杰灵说,对于自己来说,噩梦才刚刚开始。

  庭审中争议焦点仍在梅杰灵案发时精神是否正常,同时,辩护人对被抢手表金额认定及一份证词存异议。该案当庭仍未宣判。新京报记者 左燕燕

  争议1

  价值鉴定机构被指无资质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3月16日晚6时,梅杰灵携带仿真手枪等工具,到王府井东街8号澳门中心一层卡地亚表店,用仿真手枪胁迫店员,劫取卡地亚牌手表11只(价值人民币319.5万元)。当晚7时许,梅杰灵乘坐一出租车欲逃跑时被民警控制。

  检方认为,被告人涉嫌抢劫罪,且抢劫数额巨大,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庭审中,辩护人对涉案表的价值鉴定报告提出了异议,他称,案发时间是3月16日,但媒体报道称公安机关在3月18日将涉案手表返还给了表店,鉴定机构的报告显示,在手表归还之后才对表进行鉴定,不能保证鉴定的手表就是当初被抢的,同时,鉴定机构不具备合法资质。审判长表示,将进行进一步审查。

  争议2

  自称部分供词不是个人意愿

  庭审中,检方出示了一份证词,表示为梅杰灵“亲笔书写”,有署名和手印。此外,还附有一份梅杰灵关于不用聘请马来西亚翻译的声明。

  对于审判长咨询该证词和声明是否代表个人意愿,梅杰灵回答,“第二部分我不记得完整的情况,但是是警官念,我照着写,不会写的,警官写在纸上,我来抄,有一部分不是我的意思。”辩护人表示,这个“亲笔书写供词”属于“指事问供”,不具有合法性。

  对此,公诉人表示异议,称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得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痛苦或者疼痛的情况下,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的,才认定为刑讯逼供的非法方法。但这种情况不存在,证词和声明在法律效力上应该得到认可。

  审判长称,将结合其他证据,来认定供述和声明。

  争议3

  精神鉴定正常 家属不认同

  两次庭审时,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就是梅杰灵案发时精神是否正常。

  第一次庭审前,辩护人为其申请了做精神鉴定,结果显示,梅杰灵的精神状态正常。对该鉴定结果,辩护人及梅杰灵家属并不认同,申请重新鉴定,但未被采纳。

  辩护人表示,辩方3月22日就提出要求进行精神鉴定,但直到4月28日,才为其进行精神鉴定,错过了合理的鉴定时间。此外,梅杰灵所患精神类疾病可能属于“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按相关案例中南京某精神鉴定机构说法: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三大临床特征:急性、短暂性、精神病性。

  检方认为,在实施违法犯罪时,被告人无精神病性状影响,辨认与控制能力存在,评定为完全刑事能力,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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