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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城管暂停与楹苑停车场合作

成立调查组调查该停车场“收钱放车”情况,专家称相关执法自查不合理

2015年12月10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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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楹苑停车场里的黑色交易”追踪报道

  新京报讯 (记者赵力李禹潼)近日,新京报报道了丰台区楹苑停车场多次私自将执法部门暂扣、罚没的黑车、黑三轮放出,收取高额“赎车金”一事。昨日,丰台区城管局表示,目前已暂停与该停车场的合作。

  城管局专门成立调查组调查具体情况

  记者持续半年调查发现,黑车运营被城管扣留后,执法现场会冒出“热心人”递上纸条,声称可以交钱从楹苑停车场赎回被扣车辆。事主交过5000元后,被扣的车辆当天就能开出。

  同时,停车场员工协助执法人员将黑三轮扣往该停车场。车主找中间人支付1500元赎金后,本来按规定被查扣后不予发还的电动三轮车,也能从车场顺利取出。

  昨日下午,与该停车场签订《暂扣车辆存放协议》的丰台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暂停与楹苑停车场的合作,并专门成立调查小组调查具体情况。

  丰台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其他涉及该事件的治黑办、交管等部门也正在调查核实,一有结果会马上通报。

  处罚告知单信息不明,未加盖公章

  多名车主提供的车辆被扣时的红色告知单上,记录着车主的姓名和车型,落款为丰台区治黑办,并附有治黑办的联系电话和地址。治黑办一名工作人员称,告知单是“市里统一下发的,没有问题”。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该告知单上没有任何部门的公章,除了一个手写的扣车编号外,告知单本身没有机打编号。

  这与大兴区治黑办开出的告知单明显不同。大兴区的告知单上,除了车主的姓名、手写扣车编号外,还写有执法人姓名,并盖有某派出所公章,单子右上角也有印刷好的编号。

  私自放车,“查不到”处罚案底

  被丰台南苑乡城管队员以涉嫌无证经营查处后,5月27日,车主李栋根据“热心人”的纸条,把5000元交给一名中间人,随后被带往停车场提车。收钱的男子表示,“所有的手续我给你办,所有记录也都给你消掉。”

  到停车场后,李栋被人要求写下一份“保证今后不再拉活,所有事情与执法机关和车场无关”的保证书,随即将车开走。当记者以李栋家属身份前往索要发票时,收钱的男子称,“私自放车哪有发票?”

  12月7日,一名南苑乡城管队工作人员表示,城管处罚记录中查不到“李栋”今年所受处罚的案底。

  私自放车,为何案底查不到?目前丰台区城管局未回应。

  ■ 声音

  专家建议纪监介入调查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相关执法部门和停车场存在合作关系,且停车场员工以保安员身份“协助执法”,停车场出现问题后,相关执法进行自查肯定不合理,“可能导致避重就轻,自己人员的违规情况不能如实上报。”

  汪玉凯称,应由第三方机构或上级督察部门来调查。他举例,比如可以由丰台区纪委或监察部门来出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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