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爆竹零售点在销售地公示
近日,北京市安监局发布2016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安监局表示,许可工作将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公示、审核、复核、审定、告知等七个程序办理。我查阅了关于“公示”的内容,是指安监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查、零售场所的现场核查后,对具备零售许可证发证条件的予以网上公示。
同时,我也看了2010年颁布的《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规划设置安全距离要求》,其中有“居民小区门口的零售网点不得影响居民进出小区”的规定。是否影响居民出行,小区居民最有发言权。因此我建议,凡是在小区附近设置的爆竹零售点,应当通过社区、街道等机构在小区附近进行公示,向居民详细告知零售点情况,充分听取附近居民的意见。 □邵兵(市民)
别让礼金绑架了人情
据报道,日前重庆市民宋樵与几位同学参加了一顿“最尴尬晚宴”。宴席由前不久才办完婚礼的新郎裴同学发起,受邀参加的4位同学都是婚礼当天没去参加或漏送礼金的人。菜还没上齐,人却跑了一半,其余的人则边吃边沉默。
把四位没给礼金的同学召集起来“喝喜酒”,收礼金,更带有一种惩罚与羞辱的意味,他们的同学情谊,很可能因为此事也就到头了。而最令人担心的是,也许当事新人从心里并不在乎失去一个朋友,失去一份友情,却很在乎能否多收到一份礼金。
但是亲朋的婚礼,之所以要送上礼金,根本目的在于祝福。但是很多人并不看重祝福与贺喜,只看重礼金的多少,或者说把礼金的多少“换算成”祝福的诚意到底有多大。结果就像新闻中这位新郎,他确实在礼金上“多收了三五斗”,但是在人情上却输得只剩下底裤,最终失去了友情这个无价的东西。 □苑广阔(职员)
“餐前确认”治得了价格欺诈吗
据报道,厦门市“创建价格信得过景区”启动仪式在鼓浪屿拉开序幕。鼓浪屿将在全岛推行“餐前确认制度”即“将统一印发餐前确认单,届时所有餐饮商家需要在顾客点单后,与顾客确认就餐的价格,顾客在确认单上签字后,方可以最终下单”。
这一措施加强监管、整顿旅游市场秩序的初衷值得肯定。但认为这样就能完全避免价格欺诈,显然太乐观。试想,上菜前,当游客看到一份虾要一千多时自然会拒绝签字确认。但如果确认单上写的就是38元,上菜的时候只给上一只,还是免不了上当。即便价格全是平价,但商家在分量上做手脚,还是让人防不胜防。
说到底,如果商家对监管的严厉有所觉悟,对违法的成本有所忌惮,那么即便消费者不签餐前确认单,又哪敢耍什么花样?对于监管部门来说,整治旅游市场,其实不需要提什么新制度,搞什么新手段,把现有的法律法规执行到位了,比什么都强。 □段思平(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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