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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认为,一些P2P公司先将资金集纳到自己手里,然后去投资,这是没有金融业务的牌照,却做了金融机构的业务,是违法违规行为。
互联网金融监管,就是划一条红线
新京报:你认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该遵循哪些规则?有哪些法律红线需要注意?
吴晓灵:互联网金融现在被炒得很热,但在互联网技术的发源地美国,互联网金融并没有这么热。不管是互联网金融还是金融互联网,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就是做一个负面清单,划一条红线。你不能触犯红线,比如做资金池搞非法集资,是绝对不允许的。
新京报: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担心,随着互联网金融监管细则的出台临近,2016年会倒掉一大批互联网金融公司。
吴晓灵:监管细则出台后,如果有大批互联网金融机构倒掉了,只能说明这些金融机构违规了。对于互联网企业介入金融服务这件事,监管当局一直不许建资金池,不允许非法集资。因此即使会发生倒闭潮,倒掉的那些P2P企业,一定是因为触犯了红线,有了资金池,才有偿付的风险。
新京报:但是现在也有一种说法认为,是现在的“资产荒”导致这些公司的资金无处可去,没有可以配置的资产,导致营收下降?
吴晓灵:P2P公司就不应该吸收资金。标准的P2P平台应该是一个点对点的信息平台,应该是找到一个合适的借款人,然后把它放在平台上,如果有人愿意投这个标的,就可以投资。
而现在的一些P2P公司是怎么做的呢?先将资金集纳到自己手里,然后去投资。这就是没有金融业务的牌照,却做了金融机构的业务,这就是违法违规行为。如果资产风险大的话,这类机构的倒掉是必然的。因此,不是互联网金融监管细则让这些公司倒掉,而是这些公司本身就违法违规了。
不存在“互联网金融”概念
新京报:一些P2P平台对资金采取第三方资金托管的方式保存,这种方式能降低风险吗?
吴晓灵:第三方托管最规范的方式应该是,资金不过平台的账户,直接从出借人的账户打入资金托管账户里。如果有借口是第三方托管,但是钱直接打到平台账户上的行为,那这绝对是建资金池的违规行为。
新京报:那你觉得互联网金融发展到最后,是做金融的互联网公司有优势,还是传统金融机构更有优势?
吴晓灵:不存在互联网金融这个概念,只有信息技术在金融业务上的运用。只能说,因为有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的介入与互联网技术运用到金融业务中去,促使传统金融机构越来越多的运用互联网技术去做金融业务。最后的结局就是这样。
新京报记者 陈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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