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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4日起外汇交易时间延长

分析称,有利于覆盖欧洲时段在岸汇率价格真空,完善人民币汇率价格发现和形成机制;收盘价时点不变

2015年12月24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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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陈杨)央行昨日发布公告,宣布自2016年1月4日起,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系统每日运行时间延长至北京时间23:30;外币对和外币拆借交易系统运行时间由北京时间7:00-19:00调整至北京时间7:00-23:30,并采取连续交易,中间不休市。

  同时,央行宣布进一步引入合格境外主体。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经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申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后,可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参与全部挂牌的交易品种。

  央行方面表示,延长外汇交易时间后,银行间外汇市场收盘价仍沿用16:30的成交价。这是由于延长外汇交易时间后,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市场流动性可能仍以日间交易为主,可最大程度反映中国外汇市场真实的供求状况。而夜间交易的流动性相对较差,可能使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汇率容易失真。

  招商银行同业金融总部高级分析师刘东亮认为,延长外汇交易时段,是人民币外汇市场从青涩迈向成熟的重要一步。因为随着人民币逐步成为国际主要货币后,延长在岸市场交易时间,有利于覆盖欧洲时段在岸汇率的价格真空,完善人民币汇率价格发现和形成机制。而选择仍以16:30的汇率作为收盘价,此举有利于央行对汇率进行某种程度的调控,避免汇率失真。

  同时,外汇交易中心还将增加公布参考汇率的时点。在沿用原来五个时点参考汇率基础上,增加公布17:00、18:00、19:00、20:00、21:00、22:00和23:00七个时点的参考汇率,计算方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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