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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提高门槛是对法治负责

2015年12月25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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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盛言

  法律技能难以通过书本的短期自学获得提高,法律职业也是利益和性命攸关的职业,提高门槛根本上是为当事人负责,是为中国法治负责。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意见》中的改革举措将于2017年底前落实。

  按照《意见》中提出的思路,司法考试将改名为“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内容的侧重点将从以往的选择题,改为案例题等更能考验法律技术的题目。这意味着原有的司考题库要大体量更新。考虑到题库设计需要较长时间,九个多月后的2016年司法考试仍有可能沿用旧模式。

  以往的司法考试,在校的法学专业大三学生和其他非法学专业的本科考生都可以参加考试。这个考试显示出来了极大的包容度。然而,吊诡的是,在校学生和非法学专业本科考生竟然比已经参加工作的法学专业考生的通过率高。一些法学院在校生的通过率甚至高达70%。相对于20%左右的总通过率,这个结果有些令人惊讶。通过率的错位,显示了司法考试存在一定的弊端,真正具有法学知识水平和实务经验的人反而不具有通过司法考试的优势。

  改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后,案例题增多将更强调对考生法律技能的考察。而法律技能难以通过书本的短期自学获得提高。因此,即使将来公布的改革具体方案没有限制考生专业,恐怕非法学考生高通过率的优势也将丧失掉。

  考试内容上的改革还将影响到法学院的教育模式。现在一些法学院已经开始强调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但是大部分课程仍然是以法条释义为主的教科书式教学。在一些国家,法学院之间招生竞争的一个重要因素便是毕业生通过司法考试的比例。法学院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对接当然也存在一些弊端,毕竟法学院不是司法考试培训学校。但是法学院必须以培养法律职业人才为目标。当司法考试改革更适应法律职业规律之时,以职业考试为指挥棒开展法学教育也无可厚非。

  一些人可能会担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后,收缩了考生的专业和文凭门槛,会不会造成法律职业垄断的局面?只有那些正规法学教育的人才能“垄断”法律知识?一段时期,中国还存在“赤脚律师”一说。“宽容”的司法考试也使许多无法学背景的考生顺利通过考试,成为优秀的律师。

  这种担忧背后,是对法律职业的误解。估计少有人会支持没有受过正规医学教育的人去考医生资格,靠背一些书就通过考试,就从事一项与健康乃至性命攸关的工作。法律职业也是利益和性命攸关的职业,提高门槛根本上是为当事人负责,是为中国法治负责。

  国际贸易领域,“比较优势”的说法广为接受。各自按照自己的优势资源进行生产,互通有无,最终贸易各方都是受益者。对于职业也是如此,术业有专攻,让法学素质高的人从事法律职业,恰恰是让其他人可以专心从事他们各自的职业。当各自遇到对方职业领域内的问题时,相互交托,正是职业间“比较优势”的发挥。最终总的效益才是最高的。

  □叶竹盛(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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