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调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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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六成受访者:

应正视公众对婚假实质性“缩水”的忧虑

2015年12月26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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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日前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修正案草案删除了现行法律中“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的规定。待草案通过以后,还需要各地的立法机关来修改对应的法规或条例,到时候各地立法机关才会讨论到具体的要不要取消的问题。对此公众怎么看?本期“京报调查”(新京报与清研智库联合推出)就此展开调查。

  ■ 旁边评论

  晚婚假,激励vs福利?

  “晚婚假可能取消”的消息一出来,各地的青年男女闻风而动,有的准备赶在元旦前登记结婚,有的则在哀叹晚婚假都要没了还找不到能一起领证的人。

  晚婚假到底是一种激励还是一种福利,大家早已“傻傻分不清楚”。从政策意图上来讲,晚婚假是当年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部分,因为无论是晚婚还是晚育,都有利于拉长代际生育间隔。这样的一个激励性措施,在调整人口结构,全面放开二孩的当下,自然没有了存在的必要。

  但随着国人结婚越来越晚,人们也已经将晚婚假视为一种普遍性福利,国家激励性政策的收回也就很容易被大众看做对福利的侵夺。“京报调查”的结果就显示,65.9%的受访者认为,国家不再鼓励晚婚可以理解,但也应回应公众婚假实质性“缩水”带来的忧虑。毕竟在休假权屡屡得不到保障的当下,假期的“缩水”不仅会带来实际生活中的麻烦,还会引起公众的焦虑。

  新京报评论员 闫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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