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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教师”猥亵,我们别徒剩无力感

2015年12月27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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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频发的校园猥亵、性侵丑闻,应该也必须转化为儿童性侵防范教育、校园性侵预警机制完善的动力。

  这两天,连续两起奇葩的“优秀教师”猥亵学生事件引发舆论关注:陕西佳县40多岁教师殷某被多名家长举报猥亵学生,媒体曝其“亲嘴看片解上衣玩遍全班”,佳县某中学七年级一个班17名女生中除了两名有关系背景的外,都遭其“毒手”;还有云南昭通彝良县一名教师因猥亵7名未成年女生,被警方刑事拘留,这7名女生几乎都跟其是亲戚。

  教师猥亵学生事件已是频密发生,每起被曝光的案例,都在加剧社会的无力感,以至于再遇到这类个案时,社会舆论、媒体似乎只能是老调重弹。

  但无力绝非意味着“没办法”,可以看到,从社会认知到具体防护举措,我们仍有显而易见的阙如。如殷某被家长举报到学校后,校长第一反应是,“这是名好老师”,理由无非是其曾被评为县优秀教师。而彝良猥亵事件中,七名受害幼女与该教师几乎都有亲戚关系,这也突破了“熟人安全”的想象。

  认知偏差还表现在对性侵加害者行为纠偏的侥幸心理。这两个案例同样提出了反证。殷某被曝其“行为已持续很长时间,校长几年前就在大会上点名批评过”,但并未收敛;彝良性侵案中,涉案人的涉嫌犯罪行为更是已有二十余年。

  随着儿童性侵案件曝光的增多,一些学校和教育部门确实有所行动。如有学校明文禁止教师和异性学生单独相处,但这仍是片面作用于对“施害者”的干预。相关研究显示,降低儿童受猥亵性侵几率,提升儿童对被猥亵性侵行为及风险的认知尤为重要。以美国为例,该国在幼年和学校教育上共设计了六个阶段的儿童性侵教育课。我国性教育则迄今仍未被纳入义务教育。这问题已被说过很多次,但据说美国小学高年级阶段的性教育手册中第一条,即为“性侵害是很普遍的,即使许多人不想谈论它”。

  还有,诸多案例显示,学校一般都容易从道德角度来处理涉事老师,或止于批评教育,或将之视为丑闻加以掩盖。而一些家长也倾向于忍气吞声。这使得对于儿童性侵的防范呈现出矛盾局面:每个人情感上对之“深恶痛绝”,但到了行动上就变得“沉默”消极。

  要改变这种状态,必须明确学校在此类事件中的“主体责任”,对校园性侵害预警应对系统建设不力的,要溯责到管理者头上,特别是基层、乡镇学校。实质上,国外有些针对性侵害的措施也可资借鉴。如法国规定,受害人不到15岁,知情者甚至必须向司法机关举报,知情不报会被处以3年监禁和4.5万欧元的罚款。

  也只有将频发的校园猥亵、性侵丑闻,转化为儿童性侵防范教育、校园性侵预警机制完善的动力,对于“优秀教师”猥亵事件,我们才不会止于一声无奈慨叹。

  □任然(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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