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只眼
若法律明确了每个涉烟镜头罚3万,想想300多万的罚款,制片方不会麻爪,也会有所顾忌,导演剪镜头的时候,手恐怕也会抖一下吧。
电影《老炮儿》自公映以来,一直是近期热议的话题。日前,北京控烟协会发出一封公开信,指责影片滥用吸烟镜头,要求影片方道歉,并在片头加播“吸烟有害健康,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字幕。而影片出品方华谊公司则回应称,《老炮儿》并没有鼓励大家抽烟,电影只是从艺术角度还原百姓的真实生活。
电影《老炮儿》中吸烟镜头多,着实有涉嫌违规之处,即涉嫌违反了广电总局2011年制发的《关于严格控制电影、电视剧中吸烟镜头的通知》。该《通知》指出:“严格控制以‘艺术需要’、‘个性化表达’为名出现的吸烟镜头,应尽量用其他形式代替以吸烟表现人物心理、现场氛围的情节;对确因剧情需要出现的吸烟镜头,应尽可能缩减吸烟镜头的时长和频率。”
当然这只是涉嫌,因为电影中吸烟镜头的时长和频率控制在多少合适,《通知》中并没有量化标准。《老炮儿》时长2个来小时,吸烟镜头有102处,相比于剧情的需要是否“超标”,从片子通过了审查来看,似乎没有。
而华谊公司的回应,也不无道理。电影艺术创作,应尊重艺术创作规律,那样塑造的人物形象,才有真实感。但是,成功塑造《老炮儿》中的众生相,果真需要多达102个吸烟镜头吗?
当然,北京控烟协会的要求也很有道理,电影的影响大,镜头过多地渲染吸烟,势必对青少年产生恶劣影响。现在全民掀起了控烟活动的新高潮,去年6月北京出台了史上最严《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不过此条例并未对影视剧中的抽烟镜头作出具体的罚款规定。
但是,去年底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布的我国首部国家层面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却拟规定,影视剧播吸烟镜头最高罚3万。若每个镜头罚款3万,那102个镜头将面临300多万的罚款;若一部电影最高罚款3万,那这样的处罚还远远不够。目前,此条例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在条例正式颁布之前,人们所能做的,恐怕也只是谴责而已。
笔者认为,对电影中控烟镜头的批评,不能只停留在口头谴责、道歉上,关键是还要尽快将其纳入法治的轨道,该罚还得罚。若法律明确了每个涉烟镜头罚3万,想想300多万的罚款,制片方不会麻爪,也会有所顾忌,导演剪镜头的时候,手恐怕也会抖一下吧。如果,我们有明确的法律,恐怕不用别人抗议,导演、制片人,就会自觉地在艺术创造与法律规定之间找到平衡。
□刘昌松(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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