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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如何对待未成年

2016年01月08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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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而言之

  在偷巧克力事件发生后,超市的经营者和死者的家长都没有考虑如何照顾13岁孩子的心理。尤其是孩子家长,似乎仍将其当作私有财产,可以任意辱骂甚至殴打。这种对待未成年人的态度,最终引发悲剧。

  13岁的甘肃女孩怀抱挂不住的尊严纵身跃下高楼。很显然,她的死激发了很多看客对生命凋落的慨叹和愤怒,超市外围聚的千人和最终演化的暴力事件,是对生命权追悼的非法表达;互联网上掀起的各种价值碰撞和口角撕扯,也证明了一个花季女孩肉身坠地所带来的轰响,可能在人心的层面上引发多大回响。

  众声喧哗。当网络进入移动互联时代,每个人都是自己朋友圈的意见领袖。但总还有些人的话语权力更大。他们在各自的空间言说是非,带入了各自脑补的场景,不同立场的相互辩难,反映的是言说者内心深处对价值的一种排序。

  譬如,有人说“偷东西总是不对的”,这句话肯定没有错,可以达成共识。但言说者将其作为头号论点不断强调,而几乎不涉及其余,则意味着,于他而言,这个事件中“偷盗”的非正当性,在其价值排序中是第一位的,超过超市对偷盗者的扣留和罚款,以及死者父母对孩子的辱骂等行为。再延展开讲,超市的扣押罚款等行为不必然导致女孩的死亡,即便有错,其错误程度也不及“偷盗”本身。女孩偷盗在先,心理脆弱在后,事件固属悲剧,但跳脱开看,也很难怨得别人。

  这种论述放大了一个未成年人的责任。“偷盗”固然是一种罪恶,但其并未采取暴力手段,如果实施该行为的主体是一个13岁的女孩,并且涉案金额不大,它其实应该获得某种程度的宽恕,以教育了结该案。如果以比较温和的方式,超市的确可以通知她的家人,但无论如何,它并无罚款之权,更遑论以扣押人质为要挟要求赔偿(是否有此要挟目前还不清晰)。既然超市的举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死亡事件,那它应为不当的扣押和(或)罚款行为承担部分责任,即便不是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也有道义责任。

  更需承担责任的其实是死者的父母。可以想像,13岁的女孩之所以轻生,大抵是因为失去了尊严,她继续生活下去将面对严重的羞辱和压迫——而这主要还是来自她的家庭,尤其是父母自上而下的反应。家庭本来是她生活的保护地,但在偷窃事发后,家长的表现让她发现,没有人会原谅她的错误,只会认为她辱没了门楣。她赖以成长的熟人社会的最小单元,反成压倒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这个犯了偷盗错误的女孩,家贫,她也有其他孩子爱美食和更好生活的愿望。在这种场景下,个性上的偏差,或者外在不正当价值观的引诱,都容易让她走上去超市偷拿巧克力和衣架等物品的道路。她偷的那点东西,我相信对一个超市经营者而言,实在算不上什么财富。这个错误比爬到邻家院墙去偷树上的果子要严重一些,但也没有严重到有本质差别。如果有同理心,应该考虑的是如何对其偏差行为进行有针对性地矫正。

  毕竟,她是一个13岁的未成年人。

  在事件发生后,超市的经营者和死者的家长都没有考虑如何照顾13岁孩子的心理,以利于她今后更好成长。尤其是孩子家长,似乎仍将其当作私有财产,可以任意辱骂甚至殴打。这种对待未成年人的态度,最终引发悲剧。时代毕竟不同了,那几块巧克力的价值,和几十年前邻家果子的价值,实在也差不了多少,但它居然可以引发命案。这是那些围观民众潜意识里就觉察到的现实,这让他们愤怒。它也说明,虽然经济的发展日新月异,但对未成年人的同理尊重却还部分地停留在数十年前。

  □韩福东(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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