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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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为何邀律师上门建言?

2016年01月09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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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中央政法委首度邀律师上门建言,是个良好开端,对律师、司法人员合理关系的构建,或许也是重要“助攻”。

  中央政法委大院里两日里两度“迎客”。继1月7日12位律师“到访”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8日又请来12位法学专家学者座谈,共话政法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据我在政法界工作多年的经历,律师代表集体走进中央政法委机关,专门就政法工作提意见建议,这不仅对中央政法委领导,对执业律师来说,也是首次。

  按照以往惯例,中央政法委完全可邀请律师到司法部或全国律师协会,抑或是组织通知律师到诸如去年召开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的会议场地进行座谈。但这次其却打破惯例,既未采取平常主要由领导讲话的形式,也不见常见的由发言者照本宣科地念稿子,而是让律师自由发言。这种安排,看似平常,实有深意。

  首次邀律师上门建言,最实际的初衷,应该是听到来自律师行业最接地气的反馈。正如孟建柱强调的,律师事业发展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司法文明程度;“尊重和保障律师的权利,就是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和公民的权利,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

  但在时下中国的一些地方、场合,律师权益离得到保护尚有距离。在控辩审三方制衡关系仍未培育完全的语境中,法律天平有时发生倾斜。而尊重律师,有助于司法程序的严格依法推进,也是呵护良序法治环境的必要前提。这也是为什么,去年5月,孟建柱提出的“律师依法在诉讼每一个环节上较真、在案件每一个细节上挑毛病,有利于司法人员的认识更符合事情的本来面目”主张,会引发律师界乃至法律人广泛共鸣。而此次专门邀律师提建议,就体现了对律师群体的重视和对其促进法治价值的肯定,事实上,“请上门”的姿态本就有其意味。

  “迎客”的直接目的是听建议。眼下中央政法机关决策推动的司法体制改革如火如荼,司法机关员额制改革、审判机关的立案登记制等,都迈出不小步子。但司法改革中也遇到了一些瓶颈与现实问题,尽管这些通过司法行政渠道和律协等也能获知,但知屋漏者在宇下,通过业界直接听其建议,也能更好地推动司法改革攻坚。

  我们都知道,律师处在全面依法治国第一线,他们许多人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素养,又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律师工作处于国家机构和民间社会的衔接部位,起着法制秩序安全阀的作用。让他们建言献策,也能更精确地捕捉到律师群体面临的问题和诉求,如刑事辩护的“旧三难”与“新三难”带来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问题,律师与司法人员之间的关系引出的法律职业共同体问题等;也能对司法实践中的不足有更明晰的体认,像座谈会上律师代表提出的强化法律大数据对司法改革的作用并提出司法数据要全面开放、打破数据壁垒等。

  此次座谈会上,无论是律师“主讲”,还是孟建柱总结时说的“大家以后可以和我保持联系,有什么情况和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反映啊”,都是积极听取建言的态度显现。

  一次座谈,当然无法完全了解广大律师的诉求与心声,这也需要有关方面搭建更多对话渠道,但中央政法委“幽深大院”向律师代表打开大门,已是个良好开端。希望这对中国律师业发展局面的向好和律师、司法人员合理关系的构建,都是重要的“助攻”。

  □刘桂明(《民主与法制》杂志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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