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持召开深改组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昨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头3年是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的3年,今年要力争把改革的主体框架搭建起来。要牢牢扭住全面深化改革各项目标,落实主体责任,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提高履责效能,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激活全盘,努力使各项改革都能落地生根。
创新公开方式,扩大政务公开参与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规定》、《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会议指出,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要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标准、方式,加快制定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要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务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要创新公开方式,扩大政务公开参与,注重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懂、听得懂、能监督、好参与。
严肃处理对举报人打击报复行为
会议强调,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要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会议指出,举报工作是依靠群众查办职务犯罪的重要环节,也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国家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制度,有利于更好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对在全社会弘扬正气、维护法律尊严具有重要意义。要制定对举报人保护工作的保密和保护措施,明确举报奖励的范围、奖励金额,做好保障监督工作,并积极预防和严肃处理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行为。
■ 专家解读
政务公开聚焦民生领域提升管理质量提高透明度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2007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使政务公开成为最高行政法规规范,也是第一部有关政务公开的法规。2008年《条例》实施之后,各地出现良莠不齐的情况。随着信息化水平越来越高,汪玉凯表示,百姓对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的诉求和要求也越来越高,对政务公开要求也更高,此次通过的相关《意见》也是与时俱进的要求。
会议提出,加快制定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的要求。汪玉凯认为,一方面,要求的提出与近几年政府改革过程中推进“三张清单一张网”有关,包括梳理权力的来源和大小,给出法律依据,接受百姓监督,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针对企业制定负面清单,构建公共服务网。按照这样的要求建起来之后,将进一步提升政府管理质量,提高透明度。
另一方面,汪玉凯表示,会议重点突出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与百姓关系密切、同时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政务信息公开,“这些都要严格政务公开,否则容易影响政府的声誉和信誉,及百姓对政府的信任。”
此外,此次会议提出完善国家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制度,要制定对举报人保护工作的保密和保护措施。
2014年10月,最高检曾印发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首次明确了举报人享有的具体权利,包括申请回避、查询结果、申诉复议、请求保护、获得奖励及其他权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雷告诉记者,检察机关提及的举报工作一般都是针对职务犯罪的举报。
对于今后在举报人保护方面的举措,程雷表示,目前检察机关的相关文件和刑事诉讼法都有一些规定,但是因为职务犯罪的举报人很多情况下是涉案人、行贿人,所以需要考虑的是这些人的刑事责任可否从轻处罚。
新京报记者 沙璐 王梦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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