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嫌犯杀1人;1月16日,杀4青少年;1月17日被捕前杀一名群众
|
新京报讯 (记者杨锋 林斐然 罗婷)1月15日至17日,湖南衡山县连发三起凶杀案,致6死1伤。昨晚,湖南省公安厅官微通报称,上述三起案件系同一人所为。
第一起凶杀案发生在15日下午。衡山县公安局张贴悬赏通告称,当日,衡山县店门镇茶园村十六组107国道旁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致1死1伤,经侦查,犯罪嫌疑人为男性,年龄25至35岁,身高1.7米以上,作案时骑一辆红色无牌照摩托车,头戴灰色耳罩,上身穿深红色棉袄,戴蓝黑色手套,下身穿蓝色牛仔裤,脚穿一双绿色鞋带的运动鞋。
第二起凶杀案发生在16日下午。当晚,衡山县委宣传部通报称,衡山警方于17时41分接到报警,称开云镇山竹村白沙组村民旷某某回到家中,发现门被反锁,他从二楼窗户进入房间后,发现自己的子女以及侄子侄女4人死在屋中。4人中,最大的年纪约19岁,最小的13岁。
17日,嫌犯在衡山县开云镇师古小学附近农家被警方抓获。湖南省公安厅官微称,“经初步认定,衡山店门1·15案系衡山开云1·16案犯罪嫌疑人聂某勇一人所为。嫌犯在逃跑过程中又杀害1名群众。”目前案件还在侦办中。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