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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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6年01月23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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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交车下车门贴广告不妥

  近日,我在西大望路乘坐513路公交车,下车时,发现下车门的上半部玻璃被严严实实地贴满了广告。下车后又观察了一下其他车次,有不少公交车,如34路、98路等的下车门上也都如此贴着广告。

  我认为这样做不妥。首先,影响车内乘客下车通行的安全。准备下车的乘客,会习惯于观察下车外的情况及到站后站台的情况,而广告贴放的位置正好遮挡了下车乘客的视线,会使下车乘客难以及时避让经过的行人或是自行车,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其次,当车辆发生突发状况,乘客通过破碎车窗避险时,车门玻璃上贴满的广告,将延迟车窗的破碎时间,影响乘客快速离开车辆。

  公交车通过投放广告以贴补经营,本无可厚非,但不宜因此影响到乘客的乘车安全。所以,希望有关方面对车门上贴广告的合理性进行再评估。□邵兵(市民)

  公交站牌不亮夜间看着费劲

  都知道,站牌是重要的公交服务设施,有助于乘客方便快捷地找到需乘坐的车次,又能让乘客借此确定换乘站,堪称不会说话的交通引导员。但我发现,有些站牌一到天黑就让乘客发蒙,很难看清上面的线路和站点,主要是因为夜间照明不给力。比如说,国家博物馆北门附近、位于东长安街南侧的“天安门东”公交站,自东向西有几个挨得很近的站牌,一个都不亮。最西边那个站牌,借助西侧的路灯基本可以看清;中间那个站牌被东西两侧的站牌挡着,几乎看不清;东边那个站牌,只有遇到自西向东行驶的汽车的车灯,偶尔能看清。

  其实,现在的站牌一般为灯箱式,里面有灯,天黑了就打开,上边的信息让乘客看得真真切切。“天安门东”公交站作为北京交通网络的重要站点之一,显然是向外地游客展示首都形象的一个窗口,站牌现状却不尽如人意,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和改善。□刘奂明(公务员)

  “安乐死”后再赔偿,人性何在

  据报道,在泉州某制釉公司上班的工人袁龙华,去年8月1日连续工作约13个小时后不慎掉入滚烫的浆池,导致烧伤面积达99%。抢救后捡回一命。而自10月起,其公司便屡次拖延缴付治疗费,甚至暗示放弃治疗至死亡后再赔偿”。

  工人在工作中烧伤,摆在第一位的是救人。可本就有责任救助的公司相关负责人,却动员家属“放弃治疗”,让伤者“安乐死”,然后再谈工伤赔偿,这毫无人性,也是对伤者的二次伤害,让听者也觉得恐惧和愤怒。

  对此现象,自然要寄希望于法律对“故意杀人”的严惩式震慑。但“‘安乐死’后再赔偿”的人性之恶,背后本质上是“碾伤不如碾死”的现实困局,这个困局也是一些恶的诱因。在此情况下,要想方设法破解这种困境:比如,企业给员工缴纳“工伤医疗保险”,对交通事故附加“医疗保险”等,专门用于事故类的医疗费用支付,减轻企业和事故责任人的负担,破解诱发“无人性”的困境。□犁一平(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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