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1月22日下午,山东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专题记者会举行。为了杜绝提案抄袭现象的发生,山东省政协开展了“提案查重”工作,并由重点抽查改为全面普查,委托第三方查询机构对收到的所有提案进行查重。为了让提案查重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制定了《提案抄袭认定处理暂行办法》,其中明确了提案抄袭的定义、认定标准和处理方式。
不知何时,抄袭成了一个流行词:学生抄袭作业、作家抄袭作品、技术人员抄袭论文、专家抄袭学术论文、贪官抄袭悔过书等。提案抄袭虽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真正摆上桌面,尤其是省一级政协为此还专门出台《提案抄袭认定处理暂行办法》,这倒是全国首例,这其实也说明,提案抄袭占有很大的市场,必须下大力气治理了。
政协提案不仅是政协委员的应尽职责,也是反映群众呼声和社情民意的直通车。可是抄袭的提案没有经过调研,不仅代表不了民众的呼声,也打捞不起底层的民意,甚至会误导诸多关系国计民生的政策法规。
可以说,提案抄袭是所有抄袭中危害之最,比无提案更恶劣,必须零容忍。也正因此,对提案抄袭者不妨像山东这样,出台必要的办法、政策予以约束,甚至可以与委员退出机制挂钩,从而倒逼政协委员尽职履责。
□李方向(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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