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关注北京“两会”系列评论之三
居家养老很难实现标准化、集约型供给,所以政府也需跳出包揽思维,更多地依赖社会化服务实现对养老资源供给。
24日上午,北京市人大会议审议《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提到,将研究子女带薪护理政策。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条例》出台代表重大转变,也就是调整了养老服务工作重心。现在思路是,机构养老设施的建设依旧不能丢弃,但更多的重心将会放在覆盖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上。
着力推动居家养老,这般政策转向堪称明智。相比机构养老,居家养老使老年人可延续以往的社会关系网络,享受亲情温暖,避免老人群体聚居带来的孤独感“圈内强化”,更有利于老人的身心健康。近些年来,居家养老已是世界潮流。也正如此,北京市去年11月25日发布的《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明确的“9064”养老发展目标中,也提出到2020年,90%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养老。
在此语境下,研究子女带薪护理,有其意义:通过补助、薪酬等方式引导子女对失能失智老人提供亲人护理,也是在将道德感召提升到导向明显的政策保障上来。这对破解居家养老面临的“子欲孝而得赚钱养家”难题不无益处。
但将居家养老全寄希望于子女全天候照料,也不现实。北京民政部门早就提出,为居家养老建设老年餐桌、家政服务等必要的社区公共服务支撑。在有的发达国家,与居家养老配套的社区内老人服务项目包括送饭上门、定期探望、紧急救助等。当下北京建了不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也是着眼于此。
可据此前媒体披露,目前还存在一些老人日间照料中心“空转”,居民抱怨其开放时间不合理,及老人从家到照料中心“最后一公里”没有打通的问题。表面上看,这暴露的是目前一些居家养老机构不够人性化,但更深层次的问题则是,包揽模式下官办居家养老支持机构效率较低。
正因政府对居家养老大包大揽的种种弊端,国外推动居家养老,普遍的趋势则是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民间力量参与;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民间养老机构,向民间机构购买养老服务、将闲置设施低价或免费提供给民间机构,与此同时,政府工作重心转向对养老机构的监管。这样的管办彻底分离,使得养老资源得到更合理配置。
对于推动民间力量参与居家养老,当前政策支持力度还不够。例如,北京对于补贴民办养老机构,首先需要合法产权证,仅这一点就把绝大多数民办养老机构排斥在外。此外北京规定营利性养老机构只享受民用水电气价格,其他补贴扶持政策规定得相当模糊,虽有条文明确要参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但基本没有实际措施落地。
在国外,大量志愿者组织承担了居家养老的支持功能,而我们这基本是个空白。如何依托专业化的社会组织,实现对老人长期专业化的照护,值得探索。
推动居家养老,政府或应转变角色,跳出包揽思维。从居家养老特点看,其依靠的是大量靠近社区的小规模、综合性、多功能的养老设施,服务需求较灵活,很难实现标准化、集约型供给,民间参与本身有着天然优势。在服务外包也即实现“社会化服务协助”的同时,政府可通过专门监督机构、问卷调查、非政府组织监督等方式进行全面监督,最终既降低养老投入,也保证老年人获得高质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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