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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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治礼金,管错了地方

2016年01月26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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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之言

  有道是,法无禁止即可行,全面依法治国时代尤应如此。民众宴请事宜纯属私权范畴,属于“我的家务我做主”,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干涉。

  最近,凉山州金阳县出台了《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遏制婚丧事宜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以10条刚性规定遏制婚丧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比如:婚嫁礼金总额不超过6万元;婚嫁中送亲接亲车辆不得超过6辆;丧葬活动中亲属一方奔丧车辆不得超过5辆……包括普通群众都得遵照执行。

  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种种弊端不容置疑,政府倡导简朴、节俭民风不但无可厚非而且很有必要,但应该以宣传、教育、示范等方式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而不能用行政命令的手段予以强制,这一点社会各界不缺共识。

  有道是,法无禁止即可行,全面依法治国时代尤应如此。民众宴请事宜纯属私权范畴,属于“我的家务我做主”,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干涉,政府出台红头文件规定强制性标准以及“违规”处罚办法,虽然政策初衷的善意毋庸置疑,但不等于就可以不守法律边界,直接将手伸向民众的餐桌。

  极少数地方之所以热衷以红头文件管老百姓家事,首先是依法治理理念没有确立的体现,有些官员没有搞清公权与私权的界限;同时也是一种懒政思维的表现,有些官员不愿意、没耐心做过细的基层工作,指望借助行政权力立竿见影、一劳永逸。这些思想认识若不转变,不但执行效果要打折,而且难免一阵风之后再反弹,治标不治本。

  事实上,类似规模不超69桌、花费不超6万元、用车不超6辆、杀猪不超10头,制订标准的依据是啥,为什么不是更多或更少?又该由谁来监督、如何监督到位?窃以为,这些问题,既无可操作性、又欠缺执行力的红头文件,到头来只会徒具观赏价值,沦为摆设罢了。对于一些民间陋习,政府不妨倡导,却无权干涉,当然,也没必要干涉。

  □范子军(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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