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刑责,受审二人对犯罪金额有异议
新京报讯 (记者李禹潼)因被控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昨天,27岁的朱某和其姐夫毛某在二中院受审。二人均表示犯罪金额远不及公诉机关指控的5000多万。
被指控设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
46岁的毛某是浙江台州人,小学文化,2010年曾因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刑拘。朱某曾就读于某大学化学专业。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二人于2013年12月26日被刑事拘留,2014年6月30日被审查起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4月以来,毛某伙同朱某等人,在丰台区彩虹城一住宅内,以北京何世天成商贸有限公司等六家空壳公司的名义,向北京艾威世纪商贸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数额达5000多万元人民币。
公诉机关认为,毛、朱二人无视法律,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没有货物购销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数额巨大,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
小舅子称不知其行为已违法
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二人均表示犯罪数额没有5000多万那么多。先受审的毛某面对公诉机关的询问,自称为公司老板黄某工作,负责找需要开增值税发票的客户,通过介绍业务赚取提成,但其无法提供黄某的相关信息。毛某称,朱某自2013年经其介绍来京工作,在彩虹城一住宅内专门负责开票,有了客户,自己和公司的其他人就会将开票名称等信息通过短信发给朱某,由朱某开票盖章后,自己或黄某将票据取走或邮寄。收到客户的现金后,自己将提成留下,将开票款交给黄某。
毛某曾在公安机关供述,这些增值税发票的进项票都是黄某邮寄过来的,具体如何取得并不清楚。其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约2000万元左右,从中盈利3万元用于日常花销。
朱某称,6家开票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是黄某,自己2013年来京投奔姐夫,做开票工作,虽说好月收入1万,但除了日常支取零花钱,其工资都在姐夫处存放。
朱某称,其被抓后,未将自5月开始做开票工作的实情告知公安机关,因其听说,虚开增值税发票最高可能会被判死刑,十分恐惧。法庭上,朱某多次落泪,称自己刚毕业并不知工作内容是违法犯罪行为。
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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