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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案创新高 部分法官年均结案300件

北京市高院代理院长杨万明作法院工作报告;全年收案60余万件,受理行政案件同比上升七成

2016年01月27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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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杨万明作工作报告。新京报记者 薛珺 摄

  新京报讯 (记者王巍)2015年,北京全市法院收案、结案数量均再创历史新高,有的法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达300余件。在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法院全年受理行政案件15451件,同比上升70.2%。

  昨天上午,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杨万明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出,全市法院将在2016年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47名被告人宣告无罪

  报告统计,2015年,全市法院全年收案601849件,同比上升29.4%,结案542879件,同比上升21.1%。收案结案均创历史新高。

  全年审结刑事案件22335件,同比下降2.5%,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019件,加大对醉驾、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制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网络犯罪等多发犯罪的惩治力度。

  全年,北京市各级法院审结“大屯路隧道飙车”案、“6·11”大型跨境电信诈骗案、网络推手“立二拆四”非法经营案等一批社会关注的案件。

  法院严格落实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制度,完善排除非法证据的工作机制,全市法院对144件案件的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对9件案件中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此外,有47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行政机关败诉率达12.1%

  2015年全年审结民事案件254842件,同比上升15.2%。审结侵权责任纠纷案件28005件,在北京大学诉邹恒甫、方舟子诉崔永元等涉网络名誉权纠纷案件中,判决明确了网络言论自由的界限和名誉权的保护范围。针对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维权障碍、消费欺诈等问题,通过司法判决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

  2015年全年审结行政案件13893件,同比上升53.3%。法院严格执行新行政诉讼法关于立案登记制和扩大行政案件受理范围的规定,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得到依法受理,全年受理行政案件15451件,同比上升70.2%。全年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2.1%。

  在过去一年,法院大力化解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经法院向当事人解释法律、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原告主动撤回起诉1479件,同比增加49.5%。

  ■ 对话

  杨万明:把审判力量都用在办案上

  代理北京市高院院长职务仅10余天的杨万明,昨日在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会创造各种积极因素、研究新的措施,来应对收案数量增加所带来的办案压力。

  新京报:从代理北京市高院院长职务到现在10多天的时间里,都做了哪些工作?

  杨万明:因为我刚来10多天,时间太短,目前还在做调查研究。在参加了中央的政法工作会议和法院的相关会议以后,了解了中央的部署和精神,回去以后,结合这次会议以及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会马上研究,再提出今年工作的一些意见。人代会后,很快就会召开北京法院院长会,会上会有详细的情况介绍和部署,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新京报:今天报告中提到,目前法院办案压力比较大,有的一线法官年均结案300多件。今年我们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杨万明:这个问题肯定会想办法。首先还要我们的全体法官发扬艰苦奋斗,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执法办案中来。同时我们也想通过繁简分流的改革,将简单的案件快办,腾出力量集中力量办好复杂的案件,这些改革都在进行。

  新京报:法院还会采取其他激励措施来缓解办案压力吗?

  杨万明:通过内部挖掘潜力,包括把审判力量都用在办案上,创造各种积极因素来应对案件的压力,实际上有些措施我们已经在采取了,下一步我们会研究新的措施。

  案件数量大幅上升

  今年将完善繁简分流机制

  【报告摘录】在案件数量大幅上升近30%的情况下,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7%,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59.4件,同比上升19.8%,有的法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达300余件。

  【解读】

  安凤德表示,立案登记制的实施降低了诉讼门槛,诉讼解决纠纷又具有效率较高、成本较低和权威性、规范性、专业性的特征,相当部分的当事人不愿意再选择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导致2015年诉前化解案件数量下降。

  对于立案登记制带来的工作压力安凤德表示,法院一方面加强诉前调解,分流化解部分社会矛盾,缓解审判执行压力,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利用诉前调解平台,引进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律师等第三方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积极分流矛盾纠纷,避免社会矛盾集中涌入法院。同时,法院将在2016年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刑事速裁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比例,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

  推动院长庭长审案

  明确院长庭长“权力清单”

  【报告摘录】市高级法院已经制定《北京市法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事权范围内,市高级法院积极推进全市法院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逐步改变过去审批、汇报式的审判权运行模式,推动院长、庭长直接审理案件,明确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岗位职责,将审判权力和责任落实到法官、合议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在全国率先探索审判委员会直接审理疑难复杂案件。2015年,全市法院873名院长、庭长共办理案件91195件,占全部结案数量的16.8%。

  【解读】

  安凤德介绍,经最高法院批复,市高级法院选择了部分法院的审判庭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包括以法官员额制为基础,提高法官选任标准,减少法官数量,增加法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探索组建适用于合议庭、独任制的不同模式的审判团队,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减少院庭长对案件的行政化审批,建立主审法官会议、审判长联席会议等机制,规范院、庭长行使审判管理权和监督权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加强审判委员会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规范审委会对具体案件的讨论,探索建立科学的审委会委员产生、履职、考评机制。规范审级监督关系,明确改判、发回重审标准。

  安凤德认为,司法改革不是完全取消院长、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监督管理,关键是明确院长和庭长的“权力清单”,对院长、庭长监督管理实现“全程留痕”,促进院长、庭长监督管理的规范化。

  落实法官员额制

  保障法官职业发展空间

  【报告摘录】落实法官员额制,完善审判责任制,确保将高素质法官遴选出来,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按照司法规律,健全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法官依法规范行使审判权。

  【解读】

  落实员额制会对法官带来哪些好处?安凤德介绍,员额制不仅会使法官的职责更加明确,权力责任更加统一,还会保障法官的职业发展空间,进入员额制的法官工资待遇也会有很大提高。

  此外安凤德说,员额制内会建立法官职务行为管理体系,让法官的发展与行政级别脱钩,按等级考核评定晋升。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巍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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