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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再辟谣:未要求暂缓发行新QDII产品

2016年02月02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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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赵毅波)针对有媒体报道称外汇局要求QDII机构暂缓发行新的QDII产品,外汇局官方微博2月1日表示,此消息与事实不符,外汇局未要求暂缓发行新的QDII产品。

  QDII即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是指在人民币资本项下不可兑换、资本市场未开放条件下,有控制地允许境内机构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一项制度安排。有媒体此前报道称,为遏制资本外流,部分公募基金公司已接到外汇局的窗口指导,暂停新发QDII产品。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包括昨天在内,外汇局官方微博自去年12月28日开始,已经发布了6条“辟谣”微博以澄清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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