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纠错】
2月1日B02-B03版《酒鬼酒“亿元失踪案”宣判 6被告不服》(记者:张泉薇 责编:徐超 责校:翟永军)一文,第1栏第1段倒数第1行及制图6倒数第2行中提到五人被判处“2至15年徒刑”应为“5至15年徒刑”。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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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编辑:李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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