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两个巡回法庭处理4万余人次涉诉信访,在东三省日上访人员数量从年初上千人降到几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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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
★2015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广东省深圳市挂牌成立,巡回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
地点: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
★2015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辽宁省沈阳市挂牌成立,巡回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
地点: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3号
去年8月,对于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万冲镇万冲村的陈昌(化名)来说,是一个特别的月份。
因一起自家与邻居的土地纠纷,在司法程序终结后,他到处信访无果。让他没想到的是,在向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写信后,他的案件得到第一巡回法庭的关注。8月,第一巡回法庭主审法官宫邦友亲自带领团队来到陈昌家,实地勘测,最终这起错案得到纠正。
去年年初,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最高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相继成立。除了审理跨行政区划重大案件外,巡回法庭都开创了到当事人家门口开庭的“巡回审判”模式。陈昌的案件只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第一、第二巡回法庭成立后,共处理了4万余人次的涉诉信访。日来访量由刚开始最高的近千人降至几十人,信访量直线下降。
在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虞政平印象中,巡回法庭办公地点由北京迁至管辖省份后,并未遇到当地官员为案件“打招呼”、说情等干预审判的情形。
改判案例
巡回法庭到大山深处村里开庭
陈昌是原海南省乐中农场的职工,他于1994年在农场土地上建房,并在2004年领到乐东县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所有证。可去年,两位邻居把他告到乐东黎族自治县法院,请求判令陈昌父子停止侵犯其集体土地使用权,搬迁地上附着物,返还宅基地。
在一、二审法院,陈昌父子都被判败诉。父子不服,向海南省高院申请再审,但被驳回再审申请。陈昌父子于是到处信访,并于去年写信反映到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
宫邦友看到这封信后,立即与合议庭成员开会审查,最终合议庭成员的意见很一致,认为这起案件有疑点。
去年8月,宫邦友和审判团队成员从深圳启程到海南陈昌家中了解情况。
万冲村位于海南的大山深处,连夜赶到后,他立即邀请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参与土地实地勘测。经过勘测,他与其他成员认定,陈昌父子所建房屋并未侵占其中一位村民的宅基地,而是侵占了另一村民的宅基地约25平方米。尽管陈昌父子侵占了集体土地使用权,但村民小组并未提起诉讼,因此原判确有错误。
宫邦友随即决定,在陈昌家门口开庭并调解该案。最终,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同意让渡一块土地给陈昌做宅基地,该案成功调解。
第一巡回法庭党组成员刘敏告诉新京报记者,这种“巡回审判”模式是巡回法庭开创的全新审判模式。巡回法庭设立在管辖省份,一个重要原因是让当事人能在“家门口”上最高法院打官司,方便当事人诉讼。拿第一巡回法庭来说,去年,第一巡回法庭的法官们足迹遍布广东、广西、海南三个省份的各个地市,巡回开庭和听证数量达32次。在“巡回审判”中,主审法官们不仅审案,还会对当地的法院工作进行调研,对当地法院对于案件审理中不明白的法律问题解疑释惑,并对当地法院的有关问题进行监督。监督过程中会涉及当地的涉诉信访案件,及时纠正问题案件。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光一直在关注巡回法庭。在他看来,一般来说,最高法院法官们的审判水平相对较高,对案件的判断能力相比基层法院法官更有经验。“巡回审判”除了方便当事人外,另一大职责就是对巡回区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
涉诉信访
去年在东三省接信访33000余
去年2月,主管辽宁、吉林、黑龙江的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办公后,信访人员排成近1公里的长队上访。有网友把巡回法庭形象地比喻为“信访办”。
虞政平坦言,第二巡回法庭成立前对东三省的信访问题是有预判的,但没想到挂牌后会有这么多人员来访。
为接待来访人员,第二巡回法庭的法官和法官助理们全员轮流到接待室接待来访人员,有时一直接访到晚上8时。
据第二巡回法庭统计,从去年2月2日第二巡回法庭办公到12月31日,共接待涉诉信访人员33000余人次,这个数字是第一巡回法庭的3倍。其中,辽宁省占72%,黑龙江占16%,吉林占12%。在所有案件中,符合第二巡回法庭接谈范围的占比仅29.92%。
在虞政平看来,大量信访主要由三因素造成。一是与最高法院开到“家门口”有关,最高法院在沈阳办公大大节省了信访人员的上访成本。二是我国实行立案登记改革后,案件量大增,一些信访人员在案件刚进入司法程序或司法程序未走完的情况下直接来上访。三是信访量大与老百姓对当地法院案件处理不满意有关。
“大量的信访与东三省在转型过程中社会矛盾增加有很大关联,还有一些信访人的非理性上访也比较集中。”第二巡回法庭主审法官齐素说。
为确保大量上访不会影响到第二巡回法庭的正常工作,第二巡回法庭邀请东三省高院富有经验的法官们来“支援”,和第二巡回法庭的法官们轮流接访。最终,到第二巡回法庭上访人员数量从年初的每天上千人直线降到每天几十人。
在法学界,曾有学者认为,巡回法庭的法官们疲于处理信访事项,会影响常规审判工作,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虞政平对此并不认同。
他认为,作为最高审判部门,巡回法庭必然会面临对判决不服案件的申诉问题,这是目前司法救济的渠道之一。信访量过大反映出老百姓对最高法院的权威有很高期待,不能因信访量大而忽略接访工作。巡回法庭可通过更有效的工作机制来平衡工作时间,在接访同时不影响正常审判工作。从目前情况看,通过一年来的接访,信访量直线下降说明信访已进入良性循环。另外,巡回法庭大量接访实际上对“进京访”起到提前承接作用,会减轻最高法院本部的信访压力。
破解“地方化”
学者呼吁建立“飞跃上诉制度”
根据中央的顶层设计,最高法院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的一大目的是审理跨行政区域的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改变司法“地方化”的倾向。不过,从去年案件审理情况看,跨行政区域的案件量占比仍然较低。
刘敏介绍,以第一巡回法庭为例,去年,第一巡回法庭共受理919件案件,其中跨行政区域案件为170件,仅占18.5%。
第二巡回法庭的案件比例与第一巡回法庭相似。第二巡回法庭去年登记立案并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为876件,其中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共计133件,仅占全庭受理的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19.73%。
一位在巡回法庭工作的人士分析,跨行政区域案件占比较少主要是因为这类案件的量本身就很少。比如,巡回法庭一审审理的都是跨省级的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这类案件不多。
有学者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有必要通过立法完善两项制度:一是适当降低跨行政区域案件的级别管辖标准,二是尝试建立“飞跃上诉制度”,允许当事人对特定情形特定类型的跨行政区域案件,越过高级法院直接向巡回法庭提起上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赞同这两项建议。他称,“飞跃上诉制度”实际上是对中院、高院管辖的跨行政区划案件,允许当事人越级向巡回法庭上诉,再由巡回法庭自由选择是否受理。这种方式可提升跨行政区划案件的审理效率,也可让最高法院最直接地发现地方法院审理跨行政区划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司法“地方化”的一大表现是领导对案件的干预。在地方办公的巡回法庭在审案时会不会遇到干预呢?
刘敏和虞政平都对此否认。虞政平称,第二巡回法庭在成立一年来,没遇到过一起当地领导干部干预案件的情形,如果干预、“打招呼”,无论级别多高的官员,都会被巡回法庭记录在案。
虞政平表示,设立巡回法庭除方便当事人打官司外,实际上具有对地方法院和司法环境的监督功能。
新京报记者 邢世伟 深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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