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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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村民办酒席被打,并不意外

2016年02月04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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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论

  贵州毕节织金县永兴村近日发生一起“公职人员被打”事件,起因系村民办酒遭阻止。县政府通报,陈姓农户借小孩剃毛头之机(习俗),大张旗鼓乱办酒席,50余名干部职工劝导时遭阻挠,农户及亲属辱骂并出手伤人。冲突事件发生后,毕节市纪委发布紧急通报称,对整治滥办酒席不力者一律先免职后处理。

  村民办酒,公职人员竟然去阻止,发生打架事件,恐怕是难免的。诚然,村民借小孩剃毛头之机,大张旗鼓办酒席,是有铺张浪费之嫌。然而,这毕竟这是人家的私事,政府部门也只能宣传和引导,而不能公然阻止。“法无授权不可为”,这种工作方式本身就有违法的嫌疑。

  据了解,织金县整治农村滥办酒席始于2014年,当年5月22日,《毕节日报》曾报道《织金县多措并举整治滥办酒席》,该县560个村(居)通过召开群众会制定了《禁办酒席村规民约》。事实上,除织金县外,最近贵州遵义市凤冈县、凉山州金阳县等地也在对民众办酒席进行整治。例如,凤冈县规定“复婚不准操办酒席”;金阳县规定,“摆酒最多69桌”。新京报曾连续刊发评论对此进行质疑,但有的地方仍在一意孤行。

  用强力去阻止村民滥办酒席,结局注定是要失败的,织金县这50余名干部职工的遭遇,其实也给那些试图用红头文件管理村民办酒席的地方提了一个醒:地方政府必须谨记“法无授权不可为”,厘清权力和权利的边界,提高法治观念;否则,用违法的方式去“执法”,被村民阻挠、殴打都在所难免。

  □郭文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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